【三級警戒】司法院:原則上暫緩開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宣佈,提升北市、新北市至三級警戒,司法院爲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維護洽公民衆與同仁安全,由院長許宗力親自主持防疫會議,決議自即日起至本月28日止,強化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原則上暫緩開庭:自即日起至本月28日止,轄區位於北市、新北市之司法院及各級法院(包括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懲戒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仍應開庭之外,暫緩開庭及其他在法院內、外所舉辦有院外人員參與的業務或活動。其他審判及行政工作(如閱卷、撰寫判決書、聯合服務中心等)如常進行。
進入法院人員之管制:加強進入機關人流管制,進入法院人員採實聯制,需填寫「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並應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凡依法不得進入法院人員,應向法院通報,以維護合法權益。
法院內空間之防疫措施:進行全面消毒,保持良好通風,清潔或更換中央空調濾網;桌面、椅子、扶手、隔板、按鈕、文具等,於使用前、後均進行清潔消毒,法院內人員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
開庭之防疫措施:若因案件所需而例外開庭者,應儘量採用遠距訊問、延伸法庭、提示電子卷證等方式,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
關閉非必要營業場域:法院內營業場所(如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餐廳等)除提供維生、必要性服務及公務所需外,將暫停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