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升級 基隆院檢暫緩開庭

基隆地檢、地院因應疫情,暫緩開庭。(陳彩玲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上午宣佈臺北市新北市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基隆地檢署因應疫情,暫緩傳喚當事人開庭及到案執行,基隆地方法院也同步,除了具時效性、緊急性等案件,暫緩開庭、調解。

基隆地檢署表示,爲維護洽公民衆同仁安全,即日起至5月28日止,暫緩傳喚當事人(含律師)開庭及到案執行(含假釋、保護管束、採尿報到等),已排定的庭期及到案期日,除具急迫性、時效性、必要性外,原則均予以取消。

基隆地檢署指出,將於5月17日上班後,主動聯繫相關當事人暫緩開庭或報到事宜,已收受傳喚通知應出庭、到署執行的民衆,如有疑慮,可致電基隆地檢署或向案件承辦股查詢確認。

此外,基隆地方法院也被列爲暫緩開庭之法院,即日起至5月28日止,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的案件以外,原則上暫緩開庭及調解。

另外,基隆地方法院會通知這段時間需要開庭的當事人、關係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說明庭期進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