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全力配合5G專網專頻政策 採使用者付費原則
▲行政院通過指配4.8-4.9GHz頻段作爲5G專網頻譜(圖/123rf)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行政院5日通過指配4.8-4.9GHz頻段頻寬100MHz作爲5G專網頻譜,NCC表示全力配合專網專頻政策,即日起開放企業、公部門申請進行場域實驗,110-111年間擇期開放申請,並將就需求部分進行必要審查,以符合「專網專頻」政策目標,並採用使用者付費原則,避免影響5G商用服務正常發展,NCC並鼓勵電信業者與各相關業者合作,發展垂直應用服務,共創雙贏。所謂企業、學校、研究單位等公部門「專網專頻」,並不與公衆網路聯接。NCC說明,5G應用層面多元,其中B2B型式將扮演重要角色,垂直應用也攸關智慧國家發展,專網專頻可促進5G發展環境。NCC強調,基於公平近用頻譜稀有資源之前提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申請5G專網,仍需繳交合理頻率使用費,其計費原則將參考鄰近頻段之商用頻率競價結果,主要計算參數包括使用頻寬、使用場域面積,並將納入區域係數、公益性質、及行政管理成本等因素予以調整訂定,以拉近與5G商用頻譜之頻率使用成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資料照片)NCC指出,頻率爲國家稀有資源,依預算法第94條規定,應依公開拍賣爲原則,在公衆通信使用以外之專用電信頻率,未來將依電信管理法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後核配。NCC將秉持需求明確、實驗先行及和諧共用等三個原則,進行審慎把關,期使國家重大政策可有效落實。
在實驗先行方面,NCC本於鼓勵技術研發與應用創新政策,除了之前開放技術驗證(Proof of Concept,PoC)外,於108(今)年1月2日開放商業驗證(Proof of Business,PoB),積極提供產業技術與應用試煉之頻率資源,持續促進有利我國5G發展之基礎環境,鼓勵5G垂直應用場域實證、建構5G新創應用發展環境,以及提供5G技術支援及整合試煉平臺。
在和諧共用方面,將採事前預防電波干擾機制,對既有使用(如警消電臺)劃定干擾保護區域,原則上限制5G專網於該區域外設置。如發生干擾情形,將按「頻率指配先後」情形,進行干擾排除,優先保障既有使用。使用頻率如發生干擾,NCC將通知5G專網使用者運用有效技術進行改善,必要時,應暫停發射設備運作;如仍無法排除干擾,應立即停止發射。
NCC表示,爲讓我國商用5G網路順利布建,同時促使3.5GHz頻段上鄰C頻段(主要爲3.61~4.2GHz)既有使用者皆能得到妥善電波干擾防護,除規劃辦理該頻段內既有業務射頻接收端加裝帶通濾波器(Band Pass Filter,BPF)等相關改善措施建置作業,目前BPF已準備到位,刻正積極戮力於109年5G頻譜得標者依規定進行系統建設前,完成防制鄰頻干擾之完善整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