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嶽陽:良法善治護佑“長江之腎”

2020年11月初,3000多隻越冬小天鵝由北向南落在了長江岳陽洞庭湖溼地。

雖已入冬,但被譽爲“長江之腎”的洞庭湖仍舊生機盎然。小天鵝結伴覓食,赤膀鴨競相打鬧,水中的魚兒時不時躍出水面……不遠處,護漁員帶着紅袖標正沿湖巡護,“人來鳥不驚”的和諧之景正在這裡上演。

12月8日至11日,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記者一行四人來到湖南省岳陽市洞庭湖畔,見證當地法院爲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障長江“十年禁漁”政策落地做出的不懈努力。

盛景重現:抓保護促進資源再循環

洞庭湖作爲全國第二大淡水湖,扼長江之中游。千百年來,洞庭湖守護長江沿岸民衆安然度汛,提供豐富物產資源,成爲野生動物繁衍生息的樂園。

然而,曾經的洞庭湖由於泥沙淤積、人水爭地,水患不絕,“十年九潰,千瘡百孔,不忍言狀”。

自然規律不可違背,人給水以出路,水才能給人以生路。

2020年1月1日零時起,作爲長江流域率先禁捕的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之一,洞庭湖水域開始爲期10年的全面禁捕期。

“過去非法捕撈、非法採礦這類案件大多判個緩刑,對不法分子震懾有限,對羣衆的警示作用也不大,同類案件仍然多發。”長江航運公安局岳陽分局副局長學軍說。“十年禁漁”政策一出臺,公檢法等部門作爲“禁捕小組成員單位”,聯手重拳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讓洞庭湖重現沙鷗翔集、錦鱗游泳的盛況。

打擊只是手段,保護纔是目的

2019年6月5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君山區人民法院設立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基地。“法院不僅就地審理涉洞庭湖環資案件,還聯合行政部門通過增殖放流、補種復綠、以勞代償等手段,更好地保護洞庭湖水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環境。”全國優秀法官、岳陽中院環資審判庭長李芬介紹道。

這是司法與行政攜手合作保護洞庭湖區生態的創舉。

以基地爲依託,岳陽中院構建起與保護區管理部門的雙向互動機制,並推動建立與檢察林業、生態環境等單位的執法協調機制,以及與環保公益組織的交流機制。

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志願者譚格從事長江江豚保護已經有5年了,在她看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犯罪,對挽救“水中大熊貓”――江豚這一物種功不可沒。

譚格介紹,江豚以魚蝦爲食,近年來,魚蝦被過度捕撈,對江豚的生存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一段時間裡,長江江豚數量持續下降,物種瀕臨滅絕。

通過各方的保護,2018年,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數據顯示,長江江豚種羣數量大幅下降趨勢得到遏制。

“這是長江生態環境好轉的標誌。”譚格說,今年江豚協會監測到長江岳陽段現身的江豚近50頭,預計明年會更多。

重拳打擊:嚴律法打擊犯罪不手軟

“這個案子判得好,對待這些明知故犯、以身試法的不法分子就該嚴厲打擊!”12月9日上午,在旁聽了君山區法院洞庭湖環境資源法庭對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進行宣判後,湖南省人大代表、君山區濠河村婦女主任周培兵表示。

原來,2019年3月至4月禁漁期岳陽縣榮家灣鎮鹿角集鎮漁民肖某在洞庭湖六門閘禁捕水域使用“地籠網”等禁止使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被岳陽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抓獲。

“地籠網”俗稱“絕戶網”,是一種毀滅性的捕撈工具。入水後無論大魚小魚只能進不能出,皆一網打盡。

“此類犯罪不管數量多少,我們都要追究刑事責任。目的就是要打擊震懾不法分子,樹立打擊非法捕撈犯罪‘風向標’。”該案審判長、洞庭湖環資法庭庭長劉平說。

案件宣判後,被告人肖某當庭表示:“對自己的行爲感到後悔。”

據統計,2018至2020年,岳陽兩級法院審結環資類刑事案件數分別爲111件、156件、187件,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爲持續發力,釋放出嚴加懲處的強烈信號。

守護洞庭安瀾,重在理順體制機制。

岳陽法院以長江“十年禁漁”爲契機,逐步將司法理念從原本單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向“堅守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兩條底線”轉變。

今年5月,岳陽中院出臺《關於爲岳陽市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提供優質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堅持最嚴格的水污染損害賠償和生態補償、修復標準,築牢司法保護屏障。

“通過構建環境資源專門化審判體系,岳陽設立環境資源專門法庭,集中管轄長江岳陽段水域包括環境資源在內的各類刑事案件。”岳陽中院副院長袁小文介紹,岳陽與益陽、常德三市打破區域界限,在洞庭水域建立“誰發現、誰執法、誰處置”的聯合執法機制,重點打擊跨界水域非法採砂、侵佔湖泊、非法設障等涉水違法行爲,以良法善治護佑“長江之腎”。

君山區法院主動發力,積極與檢察、公安等部門聯合制定細緻的協調協作機制,並與檢察、林業生態部門在天井山國有林場聯合創立“生態修復公益林基地”。以司法審判助力“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聯合各方助推岳陽構建生態發展新格局。

“在保護生態環境的紅線面前,誰越雷池一步,誰就要受到懲罰;誰敢以身試法,誰就要付出代價。”君山區法院副院長劉柳說。

由“捕”到“護”:好政策帶來上岸新生活

從家裡到巡湖點,段新貴一腳油就到了。停好摩托車,段新貴從口袋掏出護漁員胸牌,開啓了他的巡湖時間。

“你可別小瞧我,我剛做護漁員那會兒,有一次一夥兒人拿着漁網剛下車,看到我後立馬就跑了。”段新貴得意地理了理他左臂上佩戴的“君山護漁”紅袖標,向記者說道。

“十年禁漁”政策之下,在岳陽市君山區錢糧湖鎮漁民新村,像段新貴這樣從小靠打漁爲生的漁民都面臨着上岸轉產問題。

旁聽了幾次非法捕撈案件後,段新貴意識到人民法院“動了真格”,不能再靠偷摸打漁來謀生。2019年底,他結束了30餘年的打漁生活,選擇了上岸做專職護漁員,每月從當地林業部門領取2000元的巡河補貼

“上岸政策出來之後,我們剛開始不理解,後來纔想通了,再這麼無節制地捕下去,洞庭湖遲早會沒魚的。”同爲護漁員的上岸漁民劉明發說。對於洞庭湖漁業過度捕撈的現狀,漁民們最有發言權,“總得給子孫後代留點資源吧”。

“我們聘請漁民擔當洞庭湖護漁員,協助官方打擊禁漁期非法捕撈的行爲。”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高大立說,讓漁民們從“捕”到“護”,無疑是洞庭湖最美好的圖景。

任何政策律法都不能傷及老百姓的生存之本。實施全面禁漁工作,關鍵在於做好上岸漁民的轉產安置。

政府通過對漁民建檔立卡,確定補償幫扶對象。對漁民的船隻進行回收,根據新舊、大小、材質進行相應補償。漁民的養老保險,也由政府來買單,每戶補貼10.2萬元。”高大立向記者介紹道。

在就業方面,政府將有技能的漁民攤派給附近企業進行招工。想自己創業的,給予技術培訓等支持。

“爲避免在安置中出現糾紛,我們也會提前問計於法院,讓後續的工作免去了不少麻煩。”高大立說。

君山區法院也主動走出去,組織幹警爲漁民普法,講述國家政策的初衷,推廣上岸之後的實惠。

李德發就是當地上岸政策的受益者。如今,他的風乾魚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在當地政府組織的培訓引導下,李德發一家人搞起了養殖加工製作,在六門閘開了家“發哥風乾魚”門店,產品銷往全國各地。

“現在的收入比做漁民時翻了好多倍!”李德發笑得合不攏嘴。

“政府主導,法院跟進,如在安置過程中出現矛盾糾紛,法院會依法判決,既不讓政府受損,也不讓百姓吃虧。”君山區法院院長柳春龍表示。

退捕好政策,上岸新生活。放眼漁民新村,如今,三室一廳的小洋樓成了每家每戶的標配,直播帶貨、養殖、農家樂,洞庭湖畔的漁民們正靠自己勤勞的雙手,悄悄改變着自己的生活。

記者手記

好生態纔是鐵飯碗

自從吃上了“生態飯”,段新貴、劉明發、羅建軍、李德發、代林喜幾位上岸漁民走路都帶着風。

“看到好生活就在前面,我們得跑起來。”幾位漁民上岸後通過當地的扶持,各自從事龍蝦、螃蟹養殖、背靠洞庭湖經營農家樂、進行水產品加工等工作,日子過得是紅紅火火。

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是黨中央從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禁捕退捕的目的,就是讓山常青,水常綠,人民走上“生態路”。

以前,漁民環保意識不強,利用各種手段竭澤而漁。自從吃上“生態飯”,大家在思想上也“富”了起來,意識到只有好生態才能帶來好生活,好生態纔是鐵飯碗。現在,漁民們不光不捕魚了,還紛紛加入到守護洞庭湖的隊伍中來。

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相信從昔日的靠湖吃湖,到現在通過靠湖發展生態致富,洞庭湖畔漁民們的好生活,精彩在後頭!(白龍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