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競賽證書買賣"不能單靠舉辦方出手

來源:中國教育報刊社

作者許朝軍蒲公英評論獨立評論員

近期,有家長反映,個別機構參賽學生家長簽訂“保獎協議,承諾只要繳納相應費用,即可獲得“葉聖陶杯”系列賽事省級決賽一等獎。11月20日,葉聖陶的曾孫葉杯系列賽全國組委會主席葉剛媒體表示,將堅決抵制這一亂象。(11月21日 北京青年報

公然買賣“葉盃賽獎項,讓競賽淪爲一種牟利工具,不僅有違廣大青少年學生特長培養的競賽組織初衷,還會讓參賽的青少年選手對競爭理念產生懷疑。舉辦方能主動站出來,揭露痛斥競賽中的“黑行徑”,並從強化內部組織管理和賽事公開等角度進行治理,充分體現了舉辦方對青少年全面發展態度與決心。

同時,我們有必要對“買賣證書現象進行深入反思。爲什麼“葉盃賽”會出現買賣證書的現象?衆所周知,不少地方小升初、初升高甚至是高招,都存在憑藉國家賽事獎項取得入圍、入學、入線資格的現象,在“證書優先”的氛圍下,一些學生和家長開始熱衷於參賽得證書。賽事證書被過多地賦予了其他功能異化了其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的助推功能,導致“證書買賣”大行其道。

針對“證書買賣”現象,單靠舉辦方出手是遠遠不夠的。除了“葉盃賽”等權威賽事,還有一些賽事原本就是“掛羊頭賣狗肉”,藉機牟利。對於此類行爲,相關部門要及時出手,在分析“證書買賣”滋生原因基礎上,建立齊抓共管機制,從嚴打擊治理。

首先,教育部門應該結合“證書買賣”現象,及時出手干預,從源頭上消除“證書依賴症”這一誘因。在推行賽事審批備案機制、壓縮非正常賽事基礎的上,取消賽事證書在入學、升學考試、招生中的參考作用,取消“證書附加值”,讓證書迴歸本義

其次,賽事組織方要強化自身組織管理,及時公開賽事進度,公示競賽結果,確保賽事公開、公平公正,讓“證書買賣”行爲無所遁形

再次,要從嚴治理非法賽事交易行爲。教育、審計、公安市場文化宣傳等部門要對所有公開舉行的競賽進行科學監督,不僅要監督賽事的組織、獎項評選、資金使用等環節運作,還要監督其程序是否公正、公開、公平。同時,要建立健全監督投訴機制,對那些涉嫌非法交易的“證書買賣”行爲,要及早發現,及早介入,依法查處,從根本上杜絕“證書買賣”之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