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進口原輔料實施“零關稅”

11月12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關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進口用於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財政部關稅司指出,“零關稅”原輔料實行正面清單管理。第一批“零關稅”原輔料包括椰子產品煤炭資源性產品、二甲苯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製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清單將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動態調整

《通知》強調,“零關稅”原輔料僅限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生產使用,接受海關監管,不得在島內轉讓或出島。以“零關稅”原輔料加工製造的貨物,在島內銷售銷往內地的,需補繳其對應原輔料的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照章徵收國內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財政部關稅司表示,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出臺,進一步釋放了政策紅利,有助於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引導更多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向海南集聚,推進自貿港建設。(記者 賀覺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