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我國調低883項商品進口關稅
財政部網站23日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印發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83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其中,爲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對第二批抗癌藥和罕見病藥品原料、特殊患兒所需食品等實行零關稅,降低人工心臟瓣膜、助聽器等醫療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鐵蛋白等嬰兒奶粉原料的進口關稅。
此外,爲滿足國內生產需要,降低燃料電池循環泵、鋁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術產業所需部分設備、零部件、原材料的進口關稅。爲促進航空領域的國際技術合作,對飛機發動機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實行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
爲改善空氣質量,支持環保產品生產,降低柴油發動機排氣過濾及淨化裝置、廢氣再循環閥等商品進口關稅。爲鼓勵國內有需求的資源性產品進口,降低木材和紙製品、非合金鎳、未鍛軋鈮等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並適度降低棉花滑準稅。
爲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實現高質量引進來和高水平走出去,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並生效的自由貿易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2021年我國將對原產於相關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中國與毛里求斯自貿協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並實施降稅。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亞、韓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原產於蒙古的部分進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適用亞太貿易協定稅率。2021年繼續對與我建交併完成換文手續的43個最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稅率,特惠稅率適用商品範圍和稅率維持不變。
2021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176項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六步降稅。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根據相關通知的內容,本次關稅的主要調整集中在改善民生、滿足生產、促進航空領域合作、改善空氣質量、滿足國內資源性產品的需求五方面,並助力推動“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商務部研究院外貿所研究員尹政平認爲,2021年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既涉及部分藥品、醫療器械、食品及其原料等消費品,也包括飛機發動機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集成電路的零件等生產所需的部分設備、零部件和原材料。體現了惠民生和促進產業升級的政策導向,也爲我國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撐。
尹政平指出,其中,國家對包括多元件集成電路存儲器等在內的共計8位稅目484項信息技術產品提出適用的最惠國稅率,將進一步降低相關產業的進口設備、零部件、原料成本,有助於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