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貼單提醒裝火災警報器 違建戶怕怕誤認詐騙
爲了保障市民面對火災時的應變能力,臺北市政府規定,10月起頂樓既存違章建築若未於時限內裝設火災警報器並審覈通過,建管處將予以優先強制拆除。但議員陳建銘2日表示,消防局近日已在違建戶門口張貼火災警報器安裝通知單,但服務處卻接到不少民衆質疑是詐騙,要求消防局加強宣導,提升策執行效能。
對此,北市消防局表示,該公告單確實爲消防局所貼,是爲了要提醒違建戶裝火災警報器。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陳政維說,由於違建戶沒有清冊因此沒有屋主的聯繫方式,纔會請同仁透過貼通知單的方式提醒,同時已事先向里長及裡辦公室宣導,未來還會再向裡鄰宣導周知。
陳建銘則要求消防局應加強宣導,敦促消防局告知民衆相關申請流程即必要條件。法令宣導做得好,纔可強化提升政策行銷之執行效能,並減少無謂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