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英達推廣裝設住宅火災警報器 提升桃園火災預警能量
▲桃園市政府將推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提升桃園火災預警能量。(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4日於市政會議中,提出「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報。消防局長鬍英達表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具有安裝容易、安全可靠、操作簡單、維修方便、價格便宜等優點,因此推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有預防火災擴大及爭取逃離時間的正面效用。
胡英達指出,而依國外研究顯示,住宅火災的致死原因,以「火災延遲發現」爲最主要原因,若不幸發生火災,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立即以高分貝聲響(70分貝以上)通知民衆,爭取逃生時間,採取應變作爲。
依據99年5月修正的《消防法》第6條第5項,未設置火警設備之一般住宅場所(如一般透天厝)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但因規定中並無處罰條款,因此就一般住宅火災警報器,是採宣導及鼓勵方式推廣。依以上規定,目前桃園市應裝設戶數爲30餘萬戶,經消防局歷年努力,截至105年11月止,已完成桃園市補助裝設共計6萬7,562戶,裝設率達21.51%,居六都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