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違法卻「一毛都罰不到」 檢舉違規獎金最高30萬
▲UberEATS美食外送服務,在臺被認定違法。(圖/翻攝自Uber官網)
Uber先前在臺違法營運受到天價開罰,後續推出的「UberEATS」美食外送服務,也被交通部認定因未申請汽車貨運業,同樣屬違法。從UberEATS去年11月進軍臺灣至今,遭取締16件違規,但因Uber提出訴願,公路總局未能提出直接證據,因此違規處分都要撤銷。
UberEATS美食外送服務,因未申請汽車貨運業,被交通部認定違法,監理機關也持續取締開罰,從去年11月累積至今,已取締16件。但事實上,監理單位取締違規遇到瓶頸,許多UberEATS司機被攔查時不承認在外送,拒絕接受稽查,取締方面困難度高。
▲UberEATS被認定違法營運,但取締違規執法時有困難。(圖/翻攝自Uber官網)
目前取締的16件違規,每件開罰5萬,但因UberEATS提出訴願,而公路總局未能提出直接證據,因此被判處分都要撤銷。UberEATS在21日則將召開記者會,宣佈從百家餐廳擴展至上千家國內外美食,也會在記者會上發表UberEATS十大人氣美食和熱門餐廳。
▲UberEATS去年11月進軍臺灣,將開記者會宣佈十大人氣美食。(圖/翻攝自Uber官網)
交通部表示,從事客貨運輸業務,皆應依公路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並核發汽車運輸業執照後纔可營運。同樣從事送餐貨運業者包含GoGo Van、LaLa move、成龍快遞等都已經公路總局監理機關輔導轉爲合法。公路總局表示,未來將評估調整取締方式,持續強化取締。
交通部也呼籲,全民共同檢舉UberEATS,只要能提出訂餐或收費證明,確認UberEATS違法,就可開罰10萬至2500萬,按照檢舉獎金辦法,實收罰緩的10%可列爲檢舉獎金,因此最低有1萬,若是開罰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最高上限可領8萬;開罰1000萬以上、2500萬已下,最高可領到10萬元,1年內多次檢舉最高可領上限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