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交通違規檢舉近萬件 違停最多
今年1至7月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已達8997件,其中以違規停車居冠,其次爲未打方向燈、不遵守交通指示。(羅亦晽攝)
交通違規檢舉自2019年改實名檢舉後,案件有增無減,近年來影音設備普及、效能精進,檢舉案更暴增。花蓮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檢舉案件已達8997件,其中以違規停車爲冠,其次爲未打方向燈、不遵守交通指示。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去年共受理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計1萬2423件,今年截至7月止,檢舉案件已達8997件,去年檢舉案件以違規停車最多,共4013件,其次是未打方向燈、未依號誌行駛;今年至目前爲止仍以違規停車最多,共1665件,其次是未打方向燈、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陳信成表示,有些民衆檢舉後不成案,陳說,警方會評斷民衆提供的檢舉影像、日期、地點與車號等強加求證,若不具名檢舉,警方也不會成案。
花蓮縣警局長林樹徽表示,警察局針對違規檢舉案件也會用嚴謹審查,若違規屬實,均依規定舉發,相對查無實證或不構成交通違規,均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