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網絡攝像頭用得更讓人心安

劉道偉作(新華社發)

網絡攝像頭在爲線上“雲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可能給網絡犯罪帶來可乘之機。近日,有不法分子破解大量私人住宅公共場所攝像頭,售賣拍攝內容,給人們隱私安全帶來威脅。網絡攝像頭不是“法外之眼”,專家指出,應採取技術措施與法律手段,斬斷販賣公民隱私的黑色產業鏈

偷窺事件敲響警鐘

南京的李先生日前爲參加公司的線上視頻會議,購買了一個網絡攝像頭,但使用後不久,他收到一封英文郵件,發件人稱他的攝像頭已被破解,錄下了他近期在電腦前的一舉一動;如果不想讓視頻流傳到網上,他必須向某賬戶立即支付一定數額的比特幣。“雖然一看就知道是詐騙,但我對網絡攝像頭也不那麼放心了,每次開會使用完都要把它翻轉到一旁。”

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結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巫某某通過一款App控制了全球18萬個攝像頭,場所涉及衆多私人住宅和公共場所;“客戶”可以在該App上付費註冊會員,觀看、保存攝像頭拍攝的畫面。該案中,巫某某用網購的黑客軟件竊取某品牌網絡攝像頭的用戶數據庫,並通過社交媒體找技術人員開發違法App,其黑色產業鏈令人心驚。

移動互聯網時代遠程辦公、在線教育、線上娛樂等多種場景需要網絡攝像頭參與,交通監管、智慧安防離不開網絡攝像頭輔助,智能手機智能家居設備的普及應用,更使網絡攝像頭逐漸成爲生活“標配”。日前IDC發佈數據顯示,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家庭安全/監控設備銷售額接近6億美元,出貨量爲817萬臺,同比增長24.9%。

然而,智能化的網絡攝像頭也可能出現安全風險。有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產品的技術漏洞破解大量攝像頭IP地址,高價售賣破解軟件與“偷窺套餐”;也有違法商家未經用戶允許遠程操縱攝像頭“直播”,公然監視他人生活,給公民隱私帶來巨大威脅。隱私保護已成爲網絡攝像頭行業迫切需要回應的關鍵問題

安全漏洞亟待彌補

公民隱私豈容窺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友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網絡環境下的隱私保護有法可依。《民法典》對隱私權的定義和保護作出清晰規定,《網絡安全法》也對網絡產品、服務提出明確要求。在相關案件中,利用黑客手段破解網絡攝像頭IP並販賣內容的行爲,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條款。

但在實際生活中,網絡攝像頭的技術特性依然可能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懷學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分析,攝像頭產品質量瑕疵雲端安全防護脆弱、應用端使用弱口令等都可能導致網絡攝像頭泄露隱私。2017年,北京警方宣佈偵破全國首例網上傳播家庭攝像頭破解軟件案,此後有關部門始終對此類犯罪行爲予以高度警惕,但仍有不法分子頂風作案

廖懷學指出,當前網絡攝像頭隱私泄露監管的難點主要在兩方面:一是網絡攝像頭破解技術日趨隱蔽化、專業化,二是網絡攝像頭隱私泄露犯罪組織逐漸產業化鏈條化。“前者是新型網絡隱私犯罪的源頭,不法分子往往會利用更新迭代的技術開發破解工具,攻破廠商設置的安全防線,對偵查工作提出挑戰。而犯罪行爲的產業化和鏈條化不僅擴大了犯罪主體和地域範圍,還擴展了犯罪場景,這也大大提高了監管難度。”

加強監管勢在必行

如何讓網絡攝像頭用得更讓人心安?周友軍指出,市場監管部門有必要從生產環節強化監管,要求生產廠家在代碼防護、身份鑑別、弱口令校驗等方面達到國家標準,避免非法破解事件。企業也應當完善設計,不斷更新攝像頭安全防護程序,指導用戶加固安全措施。同時,公民應提高網絡安全意識,購買正規廠商生產的攝像頭設備,設置高級別防護密碼,及時更新攝像頭安全防護程序。

對於已經實施網絡犯罪的情況,周友軍表示,司法部門應及時偵辦案件,對犯罪分子依法定罪量刑,依法嚴厲打擊此類犯罪行爲。用戶也應保存證據,及時報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廖懷學指出,販賣公民隱私的行爲可通過民事侵權、刑事追責等途徑加以打擊,但公民隱私保護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仍需不斷完善。“首先需要精細化相關立法,爲各方主體劃定行爲紅線,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在制定之中。監管部門應協同配合,提高執法水平。行業組織應倡導企業和行業自律,出臺相應的行業技術標準。企業和公民自身的隱私保護意識也不容忽視。”

網絡攝像頭反映的問題,僅是數字時代隱私保護的一個切面。日前,有多家車企被曝光安裝車內攝像頭,用於識別駕乘人員姿態及人臉數據以改善駕駛行爲,但此舉引發輿論對隱私泄露的廣泛質疑。

專家指出,隱私保護與數字化發展不是一對“反義詞”。隨着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進步,網絡攝像頭等智能設備的應用前景會更廣闊。在科技發展的同時,堅守規則底線,纔是數字時代隱私保護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