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領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作爲獨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在保障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權威有效的監管活動必須以科學規範的管理體系和程序制度予以保障。
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是落實《核安全法》、推進監管法治化建設的有效途徑。爲確保核設施的安全,《核安全法》對核設施安全許可和核安全監督檢查等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在國家法律層面上對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制做出了規定。要落實這些制度,既需要一套層次清晰、涵蓋全面、科學嚴謹的法律法規體系對外進行監管,也需要一套分工明確、組織合理、運轉有效的管理體系對內進行規範,實現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是強化監管機構核安全文化建設的內在需要。管理體系建設是監管機構刀口向內的自我加壓、自我改革,是持續改進、追求卓越先進理念的現實體現,是監管機構核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構建一套相對完整、系統、科學、嚴格的管理體系,並將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自覺落實體系要求、督促體系執行、推進體系完善,持續提升監管系統內部核安全文化水平。
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是傳承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知識經驗的有效載體。30多年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系統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監管理念、原則、方法和實踐,是一代代核安全監管人逐步摸索、持續實踐提煉出來的理論財富。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通過對上述實踐經驗的系統梳理、總結、歸納、完善和昇華,能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事業和精神傳承提供有效載體,爲監管理論鞏固、轉化和再創新搭建良好平臺。
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是接軌國際安全標準和良好實踐的必然選擇。管理體系建設是吸取國際先進經驗的良好做法,是接軌國際最新安全標準的有效渠道,是分享我國監管成果的重要平臺,對建立國內權威、國際一流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助力核安全與核電“走出去”具有重要作用。
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是迴應國家和公衆日益增長的核安全關切的現實需要。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核安全工作更加重視,批示指示明顯增加,數量之多、關注問題之具體,前所未有。公衆對核安全的關切日增,涉核輿情不斷涌現。面對新形勢,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需要實現跨越式發展,在工作重心上面臨“三個轉變”:在工作內容上,從建設項目審評監督向保障核設施持續運行安全轉變;在工作模式上,從經驗式監管向標準化規範化監管轉變;在工作方法上,從抓頂層設計向抓全面落實轉變。
其中,工作模式的轉變最爲基礎、最爲關鍵、最爲緊迫,管理體系建設是其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體系建設是形勢所需、當務之急,對自身能力提升、對事業長遠發展、對提高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的探索與實踐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於2014年啓動管理體系總論及配套文件的編制工作,旨在構建既符合中國實際、又與國際接軌的現代管理體系,在整個核安全監管系統內部統一思想認識,規範工作要求,協調部門行動,使從業者能協調一致、優質高效地開展各項工作,履行黨和人民所賦予的使命和職責。截至目前,基本完成管理體系構建任務,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的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向核安全監管體系現代化和監管能力現代化邁出了一大步。
依照《核安全法》、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十三五” 核安全規劃、IAEA 安全標準、現有監管文件體系及監管實踐等,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框架。覆蓋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承擔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職能和管理體系所有相關要素,覆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系統所有相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包括總部機關、地區監督站和技術支持單位。綜合考慮安全、健康、環境等相關要素,妥善解決各種決策中的衝突,確保在監管活動實施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將核安全擺在最重要地位。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由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高層管理者牽頭組織實施,監管系統中高層管理者和技術骨幹全程參與,對現行程序制度和監管實踐進行全面調查和梳理,整體策劃、分階段實施,總結經驗,查遺補缺,對各階段成果充分討論和審覈,前後歷時3年多,圓滿完成了預定目標和任務。
依託現實基礎,結合當前及未來需求,對管理體系及體系文件進行頂層設計。將各層級文件的編寫要求標準化、規範化,同時保證一定的靈活度。加強各層級之間、各業務司之間、總部機關與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之間的文件接口協調,儘量減少重疊、差異、衝突或遺漏。
編制發佈了《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總論》和50份工作指南和技術管理大綱,對第三層級近千份程序制度進行了梳理和優化,形成系統完整、統一規範、層級分明、協調自洽、詳略適當、可操作性強的程序制度框架。對現行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從制度上予以解決。所有體系建設參與人員也經歷了一場深刻的管理體系教育培訓,澄清了許多模糊認識,達成一致理解,鍛鍊了一批管理體系建設運行的業務骨幹。
2016年,IAEA對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開展了國際同行跟蹤評估,對管理體系建設成果給予了較高評價,並在後續的IAEA區域技術支持活動中,向新興核能國家宣傳介紹中國的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的全面推進與實施
管理體系及其程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只有推動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執行落實,才能讓制度落地生根、生效發力,才能使制度優勢轉化爲監管隊伍的過硬能力,進而提高監管工作的實際效能。爲確保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國家核安全局開展了下述工作。
開展全員培訓,強化責任意識和規矩意識。在覈與輻射安全監管系統內,組織開展全員管理體系培訓,以提高全系統人員對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業務流程和規範要求的認識和理解,強化責任意識和規矩意識。
落實領導責任,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管理體系建設是“一把手”工程,國家核安全局領導層高度重視和推動,帶頭學習、帶頭研究、帶頭落實,發揮示範作用,把思想統一到優化內部管理、提高監管效能、建立長效機制上來。通過管理體系的有效運作來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效益。
加強過程管控,強化制度執行。將管理體系執行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體系,做到知責、履責、盡責。加強過程管控,定期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調度、考覈,發現問題及時改進,確保管理體系要求落到實處、不打折扣,保障各項工作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完成。
加強組織保障,強化統籌協調。落實管理體系的歸口管理職責,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推進管理體系的執行落實和升級維護,提高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規範性。組建專門團隊,爲管理體系的運維管理提供全面、長期、有力的技術支持。
抓好融合推進,持續改進優化。將貫徹落實管理體系要求與推進核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銜接融合、共同推進,不斷識別內部問題和外部變化,持續自我優化完善,保持管理體系的先進性。以制度建設樹立標準、明確規範,提高業務工作質量和效率,打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想幹事、能幹事、能成事的核安全鐵軍,履行黨和人民所賦予的職責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