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未戴安全帽拒攔「蛇行」摔車慘死 值勤2警無罪定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分局姚姓、曾姓員警2013年7月發現一輛未戴安全帽的雙載機車,追捕過程中,陳姓騎士過彎時因高速失控自摔,彈飛撞上路燈杆座,胸腹部嚴重內出血身亡,後座的劉姓男子右臂嚴重挫傷;2警當時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高院審理後,認定員警依法執勤無過失,判2人無罪定讞。

檢方調查,姚姓、曾姓員警當天凌晨執勤時,發現18歲的陳男騎機車搭載劉姓男子,2人都未戴安全帽,隨即上前準備攔查,沒想到陳男一看見員警靠近,立刻加速逃逸,儘管2警一路鳴笛追趕並大喊「靠邊停車」,陳男仍不理會,最後在過彎時因爲車速過快失控摔車,因胸腹部嚴重內出血休克死亡,劉男則是右臂嚴重挫傷,曾姓員警當時也摔車,造成四肢臉部挫傷,有輕微腦震盪。

當時檢方認爲,2名員警明知對方僅未戴安全帽,且沒有證據證明陳男2人涉犯刑事犯罪,應採逕行舉發,卻以時速7、80公里速度高速追趕,並鳴警笛使對方驚慌,導致陳男過彎時失控,撞上前方的曾姓警員機車摔車致死,2警執法明顯逾越比例原則

這起案件一審時獲判無罪,檢方再上訴高等法院。不過,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2名員警追捕時有保持安全距離,反而是陳男一度惡意蛇行逼車,且2警機車始終未與陳男碰撞,爲曾男先摔車,陳男繼續騎車後才失控倒地,非檢方所稱前後包夾導致車禍,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2警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