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 攔查又是酒駕 蘆洲警半小時抓3人
警方攔下盤查發現又是酒駕。(警方提供)
蘆洲分局八里所所長鍾承餘、警員李永傑於本週日(2日)晚間10時許巡邏時,看到2名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經攔停盤查發現2人酒測值皆超過法定標準,返所途中又發現1男子騎電動滑板車搖晃,酒測值高達0.66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
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汽機車駕駛人若酒測值達0.15MG/L將現場移置保管該車輛並開立酒駕罰單,另達0.25MG/L則會觸犯刑法185-3條。因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屬於「慢車」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進行開罰,行政罰罰鍰金額與第35條酒後駕車差近10倍。
中秋佳節將近,若有參與飲宴或是聚會飲酒,皆應善用酒後代駕服務,搭乘計程車或大衆運輸工具,切勿酒後駕車上路,即使是駕駛不用領用牌照之車輛,只要該交通工具爲動力機械範疇,駕駛人人酒測值達0.25MG/L以上時,仍會觸犯刑法185-3條公共危險罪。
蘆洲分局八里所所長鍾承餘呼籲,飲酒後會造成反應能力下降,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過量飲用更有可能傷害腦神經,飲酒過後請善用代駕或大衆運輸工具,保障自己以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