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生災損補助 雲縣府與農委會達三共識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落花生災損嚴重,縣長蘇治芬20日強力要求農委會對花生損害補助額度,至少比照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處理,建議獲得農委會認同,陳武雄主委當場宣佈災損救助每公頃補助1萬5000元,發芽花生每公斤20元收購,或由農民自行選擇田間翻耕,每公頃補助45000元。

連日大雨,花生髮黑、發芽及爛掉,農民哀鴻遍野。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20日在縣長蘇治芬、農業處長呂政璋、前代理縣長李進勇、元長鄉長李泗濱、元長鄉農總幹事李美蓉、麥寮鄉農會總幹事許浚傑的陪同下,前往潭東村實地勘查花生損失情形,隨後轉往元長鄉農會信用部,與當地農民座談,傾聽農民心聲,並與縣府達成災損補助三共識

蘇治芬表示,發黑及發芽的花生,絕不容許流入市面,公部門辦理統一收購,並啓動天然災害補助的現金補助,減輕農民損失,而好的花生,則由市場供需機制決定價格,才能「hold」住花生品質與價格,花生纔不會崩盤。

蘇治芬向農委會建議優先處理影響價格的發黑與發芽的落花生,至少讓花生價格維護穩定,該建議也獲得採納,最後縣府與農委會就花生災損補助原則,達成三共識,減輕農民損失。

縣府與農委會就落花生災損補助達成三共識,即每公頃依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補助15000元外,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收購發芽落花生價格每公斤20元,中央負擔17元,地方政府3元,或由農民自行選擇以比照綠肥獎勵方式,在田間翻耕每公傾補助45000元。

農民收購發黑與發芽的落花生,比照蒜頭收購模式,由中央與地方進行收購,並依農地生產面積進行登記後,農民朋友所在地公所、農會申報災損面積,待公所報回縣府後,將速排定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