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夜市夾娃娃店和國小一牆之隔頻挨罰 議員促鬆綁
中壢觀光夜市和新明國小僅一牆之隔,夾娃娃機業者因違反《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挨罰喊冤。(蔡依珍攝)
中壢觀光夜市和新明國小僅一牆之隔,夾娃娃機業者因違反《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挨罰喊冤。(蔡依珍攝)
桃園市政府率六都之先,規定學校方圓50公尺內不得設置夾娃娃機,否則開罰2至10萬元,中壢區議員爲緊鄰新明國小的中壢觀光夜市業者請命,希望以業者切結僅晚間營業的方式解套,經發局長郭裕信不諱言自治條例沒有授權,樂見議員提案修法,將配合執行。
中壢區議員謝美英表示,桃園針對選物販賣機訂定《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不得距離學校50公尺內,但條例實施以來,中壢區2大夜市的選物販賣業者大呼吃不消,紛紛陳情表示,和學校僅一牆之隔,條例一出,對承租在夜市的夾娃娃機業者無異是一槍斃命,合約到期、動作快的業者已搬離到50公尺之外,還被合約綁死的業者,陸續收到罰單,感嘆疫情已讓經營陷困境,如今又挨罰,根本要逼他們倒店跑路。
議員彭俊豪也說,自治條例立意良善,但應該更細緻調整,業者願意簽署切結書,只經營傍晚5點到凌晨2點,若有違規願意受罰,強調夜市多在晚上學生放學後才營運,對學生影響不大,希望考量各商圈的經營型態與特性保有彈性,保障業者又能讓家長安心,纔是經濟發展之道,共創產業、官方和學校三贏。
「以管理取代驅離,以輔導代替處罰!」謝美英直言,夜市商圈攤販店家多元,吃喝玩樂都有需求,業者取得合法營業登記,也都有繳稅,應給夜市業者另一種更合適的規範,而非讓他們自取滅亡。
郭裕信不諱言自治條例就是「校園方圓50公尺內的夾娃娃機全殺」,目的就是不要影響學童,樂見爲商圈夜市修法開路,若議員提案修法,經大會同意後會配合執行,但現階段仍會持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