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學生實習墜亡事件背後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海月

16歲的崔子安(化名墜樓了,在距離一段實習結束還有一個月的時候。

崔子安是山東省沂水縣職業學校電氣工程系2019級學生。2020年6月29日,在學校安排下,他和同學前往江蘇省崑山市的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實習。

9月30日下午4點多,在自家菜園摘菜的崔子安之母劉美華(化名)接到學校老師電話,對方稱崔子安在工廠鬧情緒”,讓她跟着去崑山,把孩子回家。但劉美華次日一早在崑山見到的,是殯儀館裡兒子的遺體。

劉美華覺得“塌了天”。她和丈夫崔忠(化名)從派出所得知,崔子安於9月30日13時58分“意外高空墜落”,疑因“有心理問題自殺”。這一結果令夫婦倆感到驚訝。

據劉美華回憶,9月30日中午12點多,崔子安還曾跟姐姐打電話,稱“不幹了”,想回家。家人後來從他的手機裡發現,他上網搜索過第二天回家的車票信息。

這對夫婦懷疑,兒子在實習期間“受了委屈”。他們至今不知道,兒子墜樓那天經歷了什麼。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多方採訪獲悉,實習期內,16歲的崔子安每天主要是在車間加工汽車零件。他日均工作8小時以上,要在白班夜班之間切換,週末也常常加班。他曾跟父母傾訴“太累了”,並兩次想回家。令父母懊悔的是,他們一直鼓勵孩子堅持,直到悲劇發生。

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門2016年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明確提出,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不得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連上半個月夜班“太累了”

這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四口之家。崔子安的父親崔忠在本地工地打工,劉美華在一家食品廠做臨時工,夫婦倆最大的希望是兩個孩子能出人頭地,不再打工。

2019年,崔子安沒考上高中,報讀沂水縣職業學校電氣技術應用專業,5年學制,前3年在本校學習,後2年轉入對接高職院校,畢業後發專科畢業證書。這是當地唯一的公辦職業學校。入學後,崔子安每週回家一次。他不喜歡出去玩,週末常常待在家裡玩手機遊戲。

去崑山實習是崔子安第一次出遠門。沂水縣職業學校官網顯示,學校共設立7個教學系,與包括崑山恆源機械製造公司在內的200多家企業簽訂校企聯合辦學協議,每年輸送畢業生1300餘人。

此次參加實習的學生要求年滿16週歲,崔子安班裡近50名學生,約有30名學生去實習,從6月29日到10月31日。持續4個月,陪同前往的有分管安置的老師劉樹超,還有一位實習帶隊老師黃波

崔子安同班同學王田田(化名)告訴記者,到崑山後,有的同學被分到“老廠”,有的被分到“新廠”。老廠爲恆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新廠爲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兩公司均位於崑山市張浦鎮的德國工業園區,相距3公里,均屬恆源集團,主要從事汽車關鍵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崔子安和一些同學被安排到了新廠。第一週,他們跟着工廠師傅學習如何操作機器,劉美華說,兒子那時表示工作不累,每天工作8小時,日工資140元,食堂經常提供兩菜兩湯,他很開心。

一週後,學習期結束,工作時長開始超過8小時,崔子安變得不適應。王田田告訴記者,除去半小時吃飯時間,每天工作時長達11小時。崔子安告訴過母親,自己要半個月夜班、半個月白班輪流倒換,週六日也不休息。

7月15日,崔子安給父親發微信,說自己要連着上半個月夜班,“太累了”,已有十幾個同學離開。當時,崔忠鼓勵兒子“爭取堅持到最後”,不要管別人。崔子安回覆:“明白。爸,我盡力。”

7月末,崔忠問兒子適應沒有,4天后得到回覆,“慢慢適應吧”。崔子安當時稱自己正在上夜班。“我掙得不多,多少掙點分擔一下家裡的負擔吧。”他在微信裡說。崔忠爲此感到欣慰。

8月末,崔子安再次提出要回家,崔忠這次心軟了,他覺得兒子每天工作太累,讓劉美華給學校老師打電話。據劉美華回憶,黃波老師告訴他們,學校很重視這次實習,完成實習任務的學生,將來考學時會有加分;以後學校安排工作,也會讓認真實習的學生“先挑好工作、好單位”。

聽老師這麼說,夫婦倆鼓勵兒子再堅持堅持。

記者就此說法是否屬實,致電詢問黃波,黃波稱跟學生家長“有過交流”,但未透露具體交流內容

事後,崔忠和劉美華一直爲此後悔。他們覺得,如果那時讓兒子回來,就不會發生墜亡的事。

不合規的合同

夫婦倆怎麼也想不通,兒子爲什麼會墜樓。

9月28日,崔忠轉給兒子1000元,讓他國慶放假時買點好吃的,當時,崔子安跟父母說國慶節工廠只放一天假,不回家了。等到9月30日中午,崔子安又跟姐姐說想要回家。

事後,劉美華得知,崔子安在跟姐姐通電話後,與班主任王坤通了29分鐘電話,但具體內容不知。記者就此事詢問王坤,王坤未作迴應。夫婦倆從學校老師那裡得知,崔子安還曾向車間提意見,未被採納。

夜班從晚8點上到次日早8點,劉美華說,上夜班時兒子睡不夠也吃不好,他們收拾遺物時發現崔子安買了三四包餅乾、麪包,還有操作機器時用的手套。崔子安曾跟媽媽訴苦,說自己因操作機器時間過長而手疼。

王田田也覺得在那裡工作很累,在車間裡,他要操作3臺機器,因爲站立時間過長,他的腳踝都腫了。車間裡24小時充斥着機器操作的“吱吱”聲。工作了20多天,他感覺身體吃不消,辦理了離職,跟幾個同學自行買票回了沂水。

崑山市張浦鎮一家爲恆源招工的勞務公司老闆告訴記者,張浦鎮的企業上千家,恆源公司是當地規模較大的企業,車間裡30歲以上的男性居多。對年齡較小的職校學生,他一般安排他們到電子廠做工,那裡的活兒更輕鬆。

10月30日,記者在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看到,廠房掛着招工的紅色橫幅,招聘操作工、包裝工。該廠一位員工告訴記者,公司一直缺工人,招進不少臨時工,車間裡也能看到不少學生工。據該廠多位員工介紹,廠裡共有3個車間,有兩個車間開工,每個車間每班約有50個工人。學生共有三五十人,山東學生居多。

不同類型工人的工資結算方式不同。臨時工按天結,一天200多元。正式工底薪爲2020元。工作時間之外做工,有的計時,有的計件付酬。有員工告訴記者,操作工多計件算工資。

劉美華聽兒子說,自己跟老師傅學習時按天算工資,自己操作後計件算工資。王田田則聽說,加工一個零件能掙幾角錢,但具體數額不知,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底薪。

根據《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實習單位應該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該規定要求,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未滿18週歲的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此外,實習協議內容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休假安排等。

但記者獲得的一份學生與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簽訂的“全日制勞動合同書”顯示,上面只標有實習時間與發薪日時間,實習報酬及休假安排等均未註明,且沒有學校一方蓋章。

崔子安未滿18週歲,但劉美華說,自己不知道協議書的事,也未簽過字。

記者就此詢問此次實習的負責老師劉樹超,劉樹超未作解釋。

學生與恆源精密機械製造公司簽訂的“全日制勞動合同” ,上面沒有校章也沒有註明報酬。

多名學生反映違規問題

沂水縣職業學校一位分管學生實習安置的老師告訴記者,他以往與實習企業對接,學校、學生、實習企業要簽訂三方協議,並加蓋學校與實習企業的公章。他表示,學生自願參加實習,“不是強制性的”。學生是否加班也自願。若需要學生加班,企業應當在招工簡章中註明每小時學生所得工資,以及加班所得工資。他表示,學生實習都有基本工資,但請假、曠工太頻繁,基本工資可能會被扣除。

這位老師告訴記者,學校規定,學生籤協議前,要帶一封學校“致家長的信”給父母看,信中寫明此次實習工資待遇、工作時間、吃住和食宿安排等內容,“安置(學生去實習)前讓家長一定要看,家長同意後學生本人再簽字。”若學生中途想回家,應該跟父母、學校說明緣由,由家長接送回家。

記者調查發現,實習期間強制加班、實習崗位內容與所學專業不對口等違反教育部等實習規定的問題,在沂水縣職業學校並不罕見。該校信息技術系一名學生告訴記者,自己所讀專業與計算機相關,今年4月到8月被安排到崑山另一家公司實習,實習內容是安裝電路板。去之前,學校稱每日工作8小時,但他到那裡後發現是12小時工作制,其中吃飯時間佔半小時。

這名學生反映,週末也要加班,工資是工作日的2倍。若曠工一天,將扣3天的工資。想提前下班,要跟所在組長請假,組長同意才能走,但僅僅以需要休息爲理由請假不會被批准,“他們說,誰都累,別人怎麼不請假?”

沂水縣職業學校機電工程系一位學生也向記者表示,自己去實習前,學校說的是自願加班,但到了車間,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每兩個小時休息10分鐘。今年7月,他去天津一家公司實習3個月,負責給汽車零件安裝螺絲。國慶節8天假期,工廠只放了3天假。

不少學生中途放棄實習。幾名學生向記者反映,若中止實習,需經帶隊老師或班主任同意,有老師勸他們留下,說幹不滿4個月,相應的學分就拿不到,會影響畢業。

不過,一位電氣工程系畢業生告訴記者,去年3月,他被學校派到青島等地實習,一星期後他自願回家,未完成實習,也如期拿到了畢業證。

該校一名二年級學生對記者說,他10月份開始在天津一家汽車生產企業實習,這次實習自願參加,不去的學生可“留校實習”。他向記者提供的一份實習協議模板顯示,實習時間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8日,長達一年,實習補貼爲前3個月每月2500元,第四個月至實習結束每月2700元。

沂水縣職業學校一位教師向記者透露,在這種實習安排下,學校的教學計劃因此受影響。外出實習的學生回到班級後,老師需要向這些學生講授已經教過的課程,留校學生因此需要重新溫習已經學過的課程。

劉美華告訴記者,崔子安墜樓後,學校與他們簽訂了一份協議,賠償了他們數十萬元,告知他們,若將此事傳出,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就此事向劉樹超求證,劉樹超稱,學校已跟家長協商好,“家長非常滿意”。

崔子安出事後,悲傷籠罩着這個家庭,一個多月來,他父母都未出去工作。

在崔忠看來,兒子話不多,但很懂事。實習期間,兒子曾兩次將部分工資轉給他。9月18日,崔子安給爸爸轉來3000元,他跟爸爸說,自己花了1600元在網上買了一部新手機,“沒買貴的”。“我留了一點錢花,剩下的給你。”

但在工廠實習時所經歷的一切,崔子安很少向父親提及。崔忠說,9月30日中午,崔子安曾跟他打過電話,說自己要10月底才能回家,讓父親放心。崔忠“沒聽出不對勁”。

當天中午1點33分,崔忠給兒子發了一條很長的微信,鼓勵兒子繼續堅持,稱他是全家人的驕傲。緊接着,他又寬慰兒子,“遇到什麼委屈跟爸媽說清楚,爸爸不會怪你。”

25分鐘後,崔子安墜樓。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尹海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