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甜點店女主管批老闆「無能像吸血鬼」 法官認:有憑據屬言論自由
▲臺北市民生社區知名澳式餐聽「Woolloomooloo」,甜點一級主管控老闆像「吸血鬼」。(圖/取自Woolloomooloou臉書官網)
突發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民生社區知名澳式餐廳「Woolloomooloo」是許多年輕人的聚集地,陸續在信義及西門開2家分店,不過,餐廳楊姓老闆不滿甜點一級主管彭姓女子2016年離職時,在員工LINE羣組批評他「像個吸血鬼對股東與員工予取予求」,怒對彭女提民、刑事訴訟,臺北地院認爲彭女言論屬自由保障範圍,判楊男敗訴。
楊男2007年在臺北富錦街成立「Woolloomooloo」餐廳,2011年設立朗露公司,彭女與丈夫陳男爲資深員工,陳男入股成爲公司股東,隨後西門及信義店陸續開分店。
▲臺北市民生社區知名澳式餐聽「Woolloomooloo」。(圖/取自Woolloomooloou臉書官網)
楊男指出,2016年5月,信義店甜點室一級主管彭女未經朗露公司董事會決議,自行接掌西門店,但念及與彭女、陳男多年的友誼,同意彭女接掌西門店。
然而,彭女在同年9月請辭,離職當天卻在員工LINE羣組謾罵楊男,認爲楊男從未發放股東該有的紅利,還要求股東貸款入股,並把股東當成貸款之保證人,且用欺瞞的手法強迫股東在銀行單位簽字,用「無賴」、「像個吸血鬼對股東與員工予取予求」、「不會替員工着想」、「貪婪」等言詞形容楊男。
彭女當時在LINE裡說,「我發現自己技術成熟度與心智成熟度以同樣的速度前進與成長,感謝你跟老闆的忽視,也感謝你們的無能。股東的權益妳們並沒有搞清楚,但時間與事件證明了妳們並不是把股東當成股東,而是把股東當成妳們貸款的保證人,更把股東當成涉世未深的笨蛋在對待,入股至今哪個股東不是賣命在幫公司花勞力賺錢,甚至還要承受妳們夫妻倆沒有理由的情緒失控,我們員工沒有不是妳們的出氣筒,更不是妳們貪婪的幫手。」
彭女還說到,「妳們永遠不以身爲一個創業家該時時檢討自己,反而把所有錯誤性的決策通通要股東跟員工扛,當妳們被壓得喘不過氣時,還要對大家失去理智的言語暴力。但妳們完全是無賴的行爲,像個吸血鬼對股東與員工予取予求。妳們是不會替員工着想的老闆,因爲妳們一看到名利後,全都變了,妳們變得太可怕了,連事實都去扭曲,只爲了滿足妳們虛有其表的貪婪。相信我,報應很快就會降臨的,Woolloomooloou一夜消失也是剛好而已,願上天保佑妳們一家平安無事,妳們人生的鬧劇妳們就自己好好演吧!」
▲▼臺北市民生社區知名澳式餐聽「Woolloomooloo」。(圖/取自Woolloomooloou臉書官網)
楊男認爲,彭女言論讓餐廳員工對他的人格特質、信用評價、經營治理能力產生懷疑,嚴重使他名譽受損,要求彭女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還要求彭女需在Instagram及Facebook個人帳號道歉。對此,彭女指出,當時因西門店營運不好,加上無人有時間管理才由她接管,並沒有奪權。另外,關於她丈夫陳男入股朗露公司,是在楊男要求下貸款投資,甚至朗露公司向銀行辦理貸款時,陳男也被要求籤名對保。
法官認爲,雖然彭女使用「無能、貪、無賴、像個吸血鬼」等言詞形容楊男,有損楊男在社會上的評價,但保障言論自由是人民基本權利,且法官審酌彭女的言論都是「Woolloomooloo」餐廳經營過程中的真實問題,彭女用詞誇張讓楊男不悅,但言論都是有憑有據,基於事實的合理評論,法官判楊男求償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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