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彈窗廣告須有硬措施
瀏覽網頁,被不時出現的彈窗打斷;關閉彈窗,遭遇強制性頁面跳轉;使用搜索引擎,被廣告商“精準鎖定”……互聯網打開了通向更廣闊世界的窗口,而彈窗廣告成爲“彈不掉的無奈”,讓網絡景觀蒙上灰塵。
彈窗廣告之所以給人帶來困擾,首先在於其過量與低質的內容影響了用戶體驗。從營銷方式看,單條彈窗低至一分錢的超低價格、一家公司單日可提供百萬條彈窗服務的超大數量、廣告主資質無需經過審覈的超低門檻,都助推了彈窗廣告的野蠻生長,其質與量很難得到有效管控。從傳播模式看,與其他廣告形式相比,彈窗廣告具有很強的滲透性。無孔不入的出現方式干擾信息秩序,使用戶在不斷關閉彈窗中增加了信息接受成本。過量的廣告信息,有違以自主選擇爲特徵的網絡傳播規律,容易造成“信息壓迫”,進而引發用戶心理不適。
作爲網絡廣告的一種形式,彈窗廣告本身並不違法,但相關違規操作卻可能帶來風險隱患。比如,木馬插件通過彈窗入侵終端設備,威脅網絡安全;虛假廣告內容誤導消費行爲,損害消費者權益;基於用戶數據和上網痕跡開啓的精準投放,增加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彈窗如同一張面具,在一定程度上遮掩了問題廣告,擡升了網絡空間治理的複雜度。
彈窗雖小,背後卻隱藏着龐大的灰色產業鏈條。一些機構在利益驅動下,主動迎合廣告主對低價推廣的訴求、平臺對短期利益的過度追逐,利用彈窗廣告牟利。如今,相關產業鏈往往藉助技術手段實現其投放目的,甚至通過網絡設置“強迫”用戶收看或點擊彈窗,同時形成反攔截機制,讓信息過濾關卡形同虛設。當技術被用於網絡捆綁行爲和不正當競爭,其負面效果值得警惕。
以用戶爲中心是互聯網行業發展的重要邏輯。惡意彈窗廣告,既拉低了網絡服務質量,也有悖於用戶意識。事實上,通過用戶體驗獲取短期收益的做法,消磨着平臺本身的注意力和信任資源,無疑是短視的。互聯網廣告是廣告業最具創新活力的領域,無論是前沿的數字技術、多元的媒介呈現,還是豐富的互動體驗,都爲優質廣告賦予了更多可能。擺脫依靠提高強制性進行營銷推廣的套路,多從創意上做文章,纔有利於推動網絡廣告新業態的發展。
彈窗廣告關涉多方利益主體,加強監管的關鍵,在於形成協同治理的長效機制。其實,我國廣告法和《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都對彈窗廣告進行嚴格規範。但實踐證明,僅從立法環節強化監管還不夠。由於單次違法的社會危害性小,而維權成本相對較高,用戶對不良彈窗大多選擇“一關了之”,使法律的實際執行存在難度。進一步強化落實平臺責任,研發新的信息過濾技術,提供更便捷的用戶反饋渠道,依法斬斷灰色利益鏈,才能加快完善監管體系,收穫治理實效。
據統計,2020年中國互聯網廣告收入近5000億元。與此同時,《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顯示,有關彈窗干擾、強制推送、信息竊取等問題廣告數量呈下降趨勢。隨着彈窗廣告治理力度的不斷加大,網絡廣告投放行爲必將漸趨規範。再接再厲、精準治理,我們就能更好激發網絡經濟的活力與潛力,讓互聯網爲美好生活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