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3改革! 最有利標取代最便宜、合議制、公佈評委
公共工程採購將有3大改革,行政院政委吳宏謀15日指出,爲了爲積極改善國內營建環境,避免國內一些重大公共工程常以最低標決標,成履約不足能力的廠商搶標得標等問題,未來將有3大改革,將推行最有利標取代最低標、合議制,以及公佈評委。
實際上最有利標已推動多年,吳宏謀解釋一般機關傾向採用最低價標,因爲不必負責,表面看起來節省公帑,實際上不然,他認爲,未來採購機關在源頭開始應該就採購需求、策略有內部審議,用機關共識、合議制替代個人判斷取捨,各部會將組專案工作小組全力協助,也會在北中南加速巡迴輔導,希望很多縣市重要公共建設一定要採用對未來工程品質、進度整體有利。
吳宏謀說,並非禁止最低價標,規模比較小的依然允許,而勞務採購採用最有利標應該要慢慢增加,政府並不樂見沒有履約能力廠商拿到政府重要工程。
評審委員部分,吳宏謀表示,這必須要透明公開,外界知道評委是誰可以杜絕黑箱,同時讓採購機關在遴選委員時會比較慎重,委員也會顧及自己的聲譽。
吳宏謀還說,發生重大工安廠商的資訊揭露,也可以列爲機關採購評選的重要參考,對於機關採最低標案件亦將加強抽查稽覈,希望能扭轉改善現行國內各工程機關保守心態,也期待優良廠商對國家建設有更多的參與機會,共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