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視聽傳播統計造假(人民時評)
流量是傳播的資源,數據是現代傳播體系的基本要素。真實的流量和數據,有利於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如果數據失實、失真、失準,不僅會造成視聽行業惡性競爭,還會影響媒體或傳播平臺的公信力。
根據《2020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截至今年6月,我國網絡視聽用戶規模達9.01億,短視頻人均單日使用時長達110分鐘。短視頻與社交媒體、電商、直播、教育等領域的疊加,塑造了新的生活方式,也催生了新的經濟形態。進一步看,視聽傳播行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的組成部分。加強視聽傳播行業的“數據治理”,有利於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促進文化產業健康繁榮發展。前不久,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印發《防範和懲治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健全落實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工作責任制。
從數據源頭上治理收視收聽率(點擊率)造假亂象,從數據統計的體制、機制改革上入手,體現着治理思路的轉變。今年5月施行的《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爲完善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提供了初步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依據。《防範和懲治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層級責任體系,第一責任、主要責任、直接責任分別落實到人。統計數據責任體系的明確,爲統計造假的溯源和追責提供了明確依據,必將有助於更加規範、精準地管理數據採集、處理、覈查、報送、發佈等環節。
大數據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帶來了機遇和挑戰,視聽傳播的數據統計也不可小視。一方面,基礎數據是包括廣電、網絡音視頻、短視頻、直播等在內的視聽傳播行業的風向標。另一方面,視聽傳播越來越與人們的日常生活聯繫在一起。比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們通過網絡視聽平臺獲取疫情信息、分享防疫知識、傳播抗疫精神。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視聽傳播統計數據,是我國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這些傳播數據的有效掌握和合理使用,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加強視聽傳播的“數據治理”,亟待引導全社會正確認識數據。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實行“零容忍”,除了制度設計和政策法規層面的約束外,還需破除“唯數據”論。對於廣電媒體、網絡傳播平臺來說,不宜把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當作傳播效果的唯一衡量指標,平臺在算法推薦系統中需要調整流量的權重,相關統計工作者應堅守專業統計責任和職業道德。對於內容生產者來說,應避免單純以流量爲創作導向,提倡追求高質量的精品佳作,理性對待“打榜”等行爲。
視聽傳播行業的發展繁榮,需要“數據治理”作保障。加大監管力度,不斷健全視聽傳播數據的管理體系,依託大數據等手段完善統計信息系統,才能讓相關政策法規更好落地見效,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