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利潤被處罰 數百名投資者諮詢*ST上普索賠事項
對於衆多的ST類企業來說,2017年年報披露期成了一道緊箍咒,如果不能順利扭轉此前已經相對比較糟糕的基本面,未來公司的前景將讓投資者十分擔憂。
Wind數據統計顯示,有15家ST公司面臨着“可能暫停上市”的風險,原因在於連續兩年虧損,最新一期業績續虧或預報2017年繼續虧損,*ST上普即在其中。
*ST上普的三季報顯示,公司在去年前三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呈現虧損,此外,公司還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而受此影響,已經有投資者嘗試通過訴訟進行索賠。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2015年4月9日-2018年1月9日期間買入*ST上普,且在2018年1月9日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向*ST上普索賠。“目前爲止,諮詢(索賠事項)的投資者有數百人。絕大部分投資者目前尚處於持股狀態,其損失還在波動中,並未統計投資者索賠的總金額,但預計最終投資者的索賠金額不會少於千萬元級別。”
今年1月份,*ST上普發佈公告稱,經查證,公司爲彌補2014年度利潤缺口、完成利潤指標,2014年9月至11月,與上海晟飛商貿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之間進行2筆三方貿易,虛增營業收入1783.1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34.73萬元;2014年11月,與上海成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瀚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進行1筆三方貿易,虛增營業收入2478.6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 863.67萬元。上述3筆三方貿易共導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虛增營業收入4261.7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998.4萬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利潤總額1354.96萬元的73.68%。
對*ST上普的這種行爲,時任總會計師陸維林,時任總經理助理、能源事業部負責人沈忠華組織、參與了造假行爲,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顧乃鳳作爲具體執行、經辦人員爲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董事長曹宏斌,總經理鄭建華,董事叢惠生、江建平、李穎、李林臻,獨立董事蔡桂保、劉瑪琳、謝仲華,監事李軍、孫會英、張冬莉,副總經理李中耀、總工程師王允強,董事會秘書陸賢薇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爲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此外,時任董事李林臻曾因在信息披露上有不良誠信記錄被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
因此,*ST上普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陸維林、沈忠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30萬元罰款;對顧乃鳳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鄭建華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曹宏斌、李林臻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叢惠生、江建平、李穎、蔡桂保、劉瑪琳、謝仲華、李軍、孫會英、張冬莉、李中耀、王允強、陸賢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