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恐遭重罰2500萬 Uber司機:我們是殺人放火了嗎?
▲修法後恐面臨被最高開罰2500萬,司機喊:只是想養家,我們殺人放火了嗎?
立法院明將修法,擬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最高可開罰2500萬元,Uber今召開記者會懇請政府將「車輛共享」服務納管,否則只會讓臺灣在新創產業上開倒車。現場也找來Uber司機談自身經驗,「我們是殺人放火了嗎?只是想養家而已,開罰竟然還比酒駕還高」,Uber最後也強調,政府與其消極罰款,不如制定新規範。
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來臺與Uber臺灣區總經理顧立愷召開記者會,希望政府針對Uber爭議能夠有公開討論的機會,更希望能將車輛共享概念納管,增加「網路運輸服務業」。
▲Uber開記者會,找來合作司機分享自身經驗。(圖/記者賴文萱攝)
現場找來與Uber合作的駕駛分享自身經驗,楊小姐說,身爲單親媽媽,要顧小孩又得養家活口,沒有很多時間可以在外工作,加入Uber後工作時間彈性,又很自由,讓她得以用零碎時間工作,補貼家用。
另一名鄭姓駕駛則說,自己加入Uber一年多,除了賺錢外,還要照顧家裡的老人小孩,Uber讓他有喘息機會,他認爲司機不過就是想賺點小錢,居然可能要被開罰到2500萬,那酒駕更應該罰高一點啊,希望政府趕緊解決這個爭議,讓司機們都能穩定、安心的工作。
曾經是做過計程車司機的楊先生則說,因爲開過計程車,他很瞭解市場是多麼競爭,但計程車工作環境很不舒服,改行後面臨中年失業,後來才加入Uber,「第一天上線,他就知道已經愛上這個行業」,除了不需要像計程車一樣在路上卡位搶客,更能夠把乘客當自己的朋友。他說,其實Uber司機也不想做違法的事,他們願意繳稅、去考照,但政府卻祭出重罰,請問我們是殺人放火、危害家庭破碎了嗎?罰款竟比酒駕還高,希望政府有接受新創產業的決心,訂出一個合理管理的範圍,而非一味想阻絕。
▲Uber高層來臺,懇請政府將車輛共享納管。(圖/記者賴文萱攝)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迴應,其實政府絕對沒有要阻絕Uber,修法的目的只是希望導正Uber走向該走的路,以目前的法規來看,Uber想合法絕對有很多路可走,政府絕對不是因爲他的創新科技、媒合服務去阻擋他,但最大的癥結點在於違法僱用自用車去營業,基於公平競爭之下,纔會修法,她也強調開罰金額比例,是有例可循的。
不過,交通部也說,未來修法後,仍然會訂出一套裁罰基準,對於惡行不良的累犯纔有可能祭出最高罰款,但若Uber仍然堅持不願合法,被開罰到2500萬也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