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議場抗爭 完成任務竟被栽贓中離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我沒有受不了國民黨團,11月27日在議場的抗爭,而且是盡我的全力參與。
11月27日上午5:45,我的助理就開車到立法院的大安會館接我。
是的,我和其他住在大安會館的「國民黨立委」都是自行處理到院的交通,因爲立法院規定上午最早派車的時間是6:30,但是在我之前,至少兩位民進黨籍的立委各派一部公務車,我的助理在5:37看到公務車送執政黨立委去議場了。
這樣知道執政和在野的差別了嗎?
27日我在議場除了戴上搜證Go-Pro,七點進入議場時,協助陳雪生委員擺脫民進黨女性立委的拉扯,順利進入議場外,我27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固守抗爭物資:不讓敵軍犯雷池一步,把汽笛、口哨,以及四大桶秘密武器掩護、守護、進攻時分送給其他委員完成。
全程,我都戴着耳塞,因爲我的右耳仍然失聽復原中,醫生特別交代千萬別暴露在喇叭噪音的環境中太久,以免因小失大。
其實我也準備好,如果碰到那位35兄,我一定會再把當年警大所習得的警技好好拿出來跟他切磋切磋,35哥可能知道我是柔道黑帶,找別人自討沒趣去了,果然順利博得媒體的眼球。
在總質詢開始之後,我一則以階段任務完成,再則必須回去服藥,暫離噪音源,所以向黨團告假,不是中離也不是落跑,是爲了要走更長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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