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企業爽領產創補助 財政部追稅細則是空包彈?

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質疑,遠東新世紀宏達電,分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基法數十次仍可爽領產租稅補助。(圖/記者徐政璿攝)財經中心/綜合報導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於11月底踢爆遠東新世紀、宏達電,分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基法數十次,卻不算是「重大違規」,還可繼續爽領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中的租稅補助,他更點名宏達電拿了納稅人的錢、把研發部門養大後轉手賣給美國Google,「企業臺灣人民的血汗錢養肥自己。」對此財政部表示,將落實稅捐稽徵法、並追回部分企業的租稅優惠,但此舉仍被外界質疑是「空包彈」,因爲認定產創條例重大違法權限仍在經濟部手中

日前黃國昌於立院請益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如果是對企業的租稅減免,是否等於用全體納稅人的錢補貼?蘇建榮對此迴應,這部分確實算是稅制支出。

黃國昌接着痛批,企業未來不僅集所有勞基法彈性於一身,甚至已充分享有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中的租稅補助,可在15%的支出金額度內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是在10%支出金額內享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黃國昌更指出,宏達電近3年內因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及6項,而遭勞動部罰款360萬元,而遠東新世紀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10多次,「這些無良企業還在繼續領租稅補貼、還在享受納稅人的血汗錢!」

不僅如此,黃國昌也表示,宏達電拿了一堆納稅人的補貼去做研發,然後就把研發部門賣給了美國Google,「現在是納稅人拿錢去養Google、給宏達電賺外快嗎?」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右)與Google硬體資深副總裁Rick Osterloh(左)日前簽署合作協議,宏達電將研發部門賣給Google。 (圖/路透社

有鑑於相關立委的質疑聲浪,財政部也迅速在1周內訂定稅捐稽徵法第48條規定中的追回租稅優惠細則。財政部也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或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情節重大者,應停止並追回納稅義務人違章行爲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待遇,以抑制其不法,並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未來只要有該法律主管機關環保署、勞動部、衛福部等認定違章情節是否重大,以及租稅優惠法律的主管機關如經濟部通知後,財政部就會配合辦理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待遇。

不過外界認爲財政部雖釋出基本的追稅決心,但恐怕會淪爲空包彈,因爲經濟部工業局對於取消租稅補貼標準過於寬鬆,包括:1.同一年度依同一法律裁罰新臺幣300萬元以上罰鍰。2.有令其部分停工或停業。3.遭停工且未於半年內准許復工。

換句話說,經濟部所訂立的標準過寬,就算遠東新世紀、宏達電又因爲勞基法被多罰50次,也不會達到這項標準,所以財政部的細則自然被批評爲「空包彈、徒有響聲無傷害」,因爲主管法律的機關經濟部根本未做變動、自然不需要到後續追回租稅優惠的步驟

網友也在臺大批踢踢實業論壇上指出,除非經濟部工業局將標準限縮,或是將現行的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法條的裁罰金額上修,否則「僱主強制要求勞工超時加班、重罰2萬元」這種貽笑大方的法律,要被罰150次纔會到達300萬元的門檻,想追回租稅優惠、達到租稅公平根本是「癡人說夢話」。▼財政部雖訂出追稅細則,但外界質疑只會淪爲空響,圖爲臺北國稅局。(圖/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