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麪包開架賣 衛生局:違反食品衛生法

東森新聞記者李佩蓮許舒銘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17日表示,將麪包赤裸裸放在架子販售觸法!因爲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烘焙食品必須要「覆蓋」才能販賣,也就是說麪包必須被放入塑膠袋販售、或是用封閉式專櫃陳列,才能確保麪包的衛生安全,但民衆反應兩極化,有人抱怨,真是多此一舉、也有人表示贊同!

►未來麪包都必須被完整「覆蓋」才能販售。(圖/示意圖/取自吳寶春麥方店)

衛生局表示,將麪包放在架上陳列恐怕違法,因爲按照規定「烘焙食品」必須要有防塵措施才能販賣,必須使用封閉式的透明櫃子、或是把麪包用塑膠袋包起來,才合規定。

衛生局解釋,要求包裝爲了要防止飛沫或者是灰塵感染麪包品質,但不少業者卻是滿腹苦水,民衆則是認爲,「奶油或是沙拉的話,如果包起來的話,會比較沒有美感,會壓到、比較醜,可能這樣賣相就比較不好吧。」此外,也有民衆表示,「當場要吃的,你又要包起來、又要再拆開,就很麻煩啊。」

麪包店業者邱仕峰:「產品要做後續包裝,其實人力的需求,會比一般產品簡單的上架,還要多一倍的人力去做後段的包裝,所以對經營成本上是增加滿多的。」對於麪包業者來說,如果全都要塑膠袋包起來,就一定要等2個小時才能讓麪包自然放涼後,才能請員工包裝,不管對於時間、人力來說,都是極大負擔。

由於食品衛生法早就明文規定,烘焙食品要覆蓋才能販賣,因此已有業者開始配合,但也有不少店家都在觀望階段,目前臺北市衛生局大多以勸導方式,要求限期改善,但也說出重話,要是有明顯的污染問題,最重將可處以6到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