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防疫開罰不手軟 臺南首間補習班違規上課移衛生局開罰
▲臺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5月21日查獲柳營1家補習班繼續招收學生上課,明顯違反規定,在完成蒐證後,將依規定移送衛生局裁罰。(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國內防疫警戒已全面提升到第3級,爲避免羣聚傳染風險,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各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需全面配合停課,臺南市教育局積極派員巡查補習班有無違反防疫規定者,訪查人員於5月21日查獲柳營1家補習班繼續招收學生上課,明顯違反規定,在完成蒐證後,將依規定移送衛生局裁罰。
黃偉哲市長表示,近期國內疫情發展嚴峻,對潛在的傳染風險人人都要有高度的警覺性,南市配合中央防疫全面升級,各級學校、短期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皆已全面停課,教育局和學校爲落實停課不停學,也規劃各種自主學習模式並推出公版線上直播課程。各補習班爲密閉空間,更不宜讓學生羣聚上課,若不停學也應改採線上遠距教學。爲守護每位市民的健康,市府對違反規定者將會依規定開罰不手軟,希望大家齊心防疫,早日度過難關。教育局表示,爲落實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全面停課的防疫規定,在宣佈全面停課後,教育局隨即公告並加強巡查是否有如實停課或採遠距教學,截至5月21日已巡查75家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5月21日查獲柳營區某補習班仍有學生到班羣聚上課,下週會將蒐證資料移由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6條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局強調,補習班如有行政人員到班,也應落實生病不上班、全面戴口罩、量體溫、空間消毒、勤洗手等基本防疫規定。有關學生停課衍生的退費問題,補習班應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規定,按剩餘課程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但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或其他調整上課方式者不在此限。課後照顧中心則依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依比例將剩餘服務天數之款項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