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斥檢察總長逾越行政監督權 特偵組濫權!
立法院長王金平10日晚間返臺並召開記者會,痛斥檢察機關濫權上訴,三問馬政府有感、瞭解嗎?王金平並直指檢察總長黃世銘逾越行政監督權,特偵組更是趁他出國期間指控涉入司法關說案,未審先判,實屬濫權。
王金平表示,「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的第一項規定,特偵組可偵查五院院長的部分,只限於貪瀆案件,但是本件不是貪瀆案件,特偵組並無調查權,再依法院組織法第111條第二款的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的行政監督權限,僅限於監督該檢察署,對其他機關,並沒有行政的監督權,最高檢對立法院並沒有行政監督權。」
王金平強調,「特偵組在未有本人說明的情況下,片面認定事實,趁本人出國期間召開記者會,指控本人涉及司法關說的行政不法事件,等同未審先判,根本違反程序正義,特偵組實屬濫權。」
王金平又說,「憲法第12條保障人民的秘密通訊自由,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明定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官偵查中應執行的事項,不得公開或介入,通信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也規定,監察通訊資料不得提供給其他機關或個人,無故泄漏或交付審查通訊所得的資料,也明文規定,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我國已通過人權兩公約,保障人民自由權益。
他說,「本次特偵組提供的監聽資料,顯然違法又違憲,對我國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努力,更是造成莫大的傷害。」
王金平表示,「金平是中華民國立法院的院長,必須維持民主法治和和國會尊嚴,當然不能接受,由少數不肖司法人員違法偵察,片面認定是關說的報告定罪,但是金平也能明辨大是大非,捍衛民主法治的決心,更與馬總統的決心同樣的強烈,先前因爲女兒婚事,未能即時澄清,只是遲言而非默認,追求和諧,不代表軟弱,非法的指控,我絕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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