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勞工7天國定假 是勞資雙方「最大公約數」?

勞動部曾公告,要將勞工的國定假日比照公務員刪減至12天。(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2015年12月曾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勞工週休二日制上路,國定假日比照公務員刪減至12天。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70個勞團昨日(2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廢除修正案,不過,勞動部長雄文認爲,做這個決定都是經過與「社會對話」達成的共識,「已經是勞資雙方的最大公約數了!」

爲了讓勞工與公務員的工時制度一致,勞動部在2015年12月9日正式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並在今年1月1日上路,將勞工的國定假日由19天刪減至12天,其中保留「有特殊意義」的五一勞動節,全年總放假日數達116天,還比公務員多1天的假。

當時消息傳出後就引起網友熱議,「責任制的要怎麼算啦!」、「竹科全面崩潰!」、「先落實查驗上班時數比較實在吧。」也有人認爲,有些假早就沒有放了根本沒差。對此,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聯合工聯、工鬥等70個勞團在24日召開記者會,希望廢止「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修正案。

然而對於勞團的反彈,勞動部長陳雄文接受《臺灣醒報》專訪時表示,刪減勞工國定假日是經過25場公聽會,與當時社會對話後獲得的共識,已經是勞資雙方的「最大公約數」,且以全國企業人力成本1天82億元來估算,縮短工時爲每週40小時再減掉7天假,勞工其實還多放6天,期間的人力成本約500億,算是資方妥協了,至於新政府之後要如何協議,他都會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