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陳嫌帶回現場模擬犯罪過程。(王揚傑翻攝)
26歲陳姓男子以偷拍女子爲樂,本月中先後在臺北車站、新北市某百貨公司內,偷拍女子裙底風光及更衣畫面。本月23日深夜,陳嫌又色心大起,騎機車在板橋區住家附近,尋找未關大門的公寓,潛入後伺機偷拍女子入浴。
陳嫌潛入江寧路巷內某公寓5樓,在該住戶的浴室外等候約30分鐘,終於等到27歲的江姓女子和其張姓男友共浴,陳嫌持智慧型手機從窗戶往內拍攝,但隨即被張某發現,張某呼喊,陳嫌立刻奔跑下樓,叫聲同時驚動在客廳的江女姐姐,江姐追出,在附近將陳嫌攔下並報警。
員警將陳嫌帶回訊問,陳嫌坦承犯案,並主動供出曾於臺北車站及百貨公司內偷拍。偵訊後,警方已妨害秘密罪嫌將陳嫌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