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女色誘阿公?法官採信7歲女勾引61歲男被罵翻
▲性侵後辯解是7歲女童主動色誘,法官判湯普森緩刑免入監。(圖/翻攝自網路)
7歲女童勾引61歲男,你相信嗎?英國有位61歲,曾有性侵前科的男子被控性侵7歲女童,但他聲稱是女童主動引誘「把舌頭伸進來」,法官竟然採信,還說他是個品行良好的人,因此判緩刑4年,可以不用入監,此事引發當地媒體及輿論撻伐。
恐龍法官不只在臺灣,英國也出現類似情況。2011年1月,有戀童癖的61歲男子湯普森(John Thompson)被控性侵7歲女童,遭女童祖母發現。湯普森在法庭上辯稱,是女童主動引誘,他表示當時「坐在牀上,女童向他走來,騎坐在他腿上磨蹭,把他推倒,並強迫把舌頭放進他嘴裡」。湯普森坦承應該要把女童推開,但當時把持不住。
湯普森之前已經因一宗性侵案被判刑8個月,緩刑2年,並禁止接近16歲以下女童,且必須參加性治療課程。法官馬休斯(Gillian Matthews)在判決時說:「你是一個品行良好的人,是在量刑評估的重要特徵。」最後判決緩刑4年。
不少民衆對此判決極度不滿,兒童保護組織首席執行官彼得桑德斯(Peter Saunders)直言太離譜,「湯普森應該要終身監禁,他對兒童太危險。」他並抨擊法官通過這樣的判決是一種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