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監前2小時 貪警喊冤墜河
不滿遭判刑16年定讞,林振宏傳訊給友人控訴司法不公後,直接跳進愛河,民衆拋救生圈救起。(民衆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前高市警小港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因向電玩業者收賄572萬元遭判刑16年定讞,高雄地檢署原訂昨天下午發監執行,但林卻在發監前傳出墜落愛河意外,經路人報警送醫後無礙。雄檢說,將考量林的狀況再研議發監時間。
2010年高雄市警界爆發電玩弊案,負責取締電玩、色情的市警局行政科前專勤組長李世昌,利用職務之便按月收受高雄市30家賭博電玩業者賄款21次、總計1144萬元,李事後供稱給了林振宏一半、共500多萬元賄款。
李世昌判刑6年4月、褫奪公權2年,沒收不法所得572萬元定讞,已入獄服刑;林振宏雖反駁是李世昌爲了脫罪、減輕刑責,才把他拖下水,但歷審依據扣案證據、相關證人證詞等,認定林振宏也有收賄,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572萬元賄款。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林上訴,全案定讞。
昨日下午2時,林振宏原本應赴雄檢報到發監執行,但他中午先以「冤冤冤,何時有清廉正義法官還我清白」傳訊給友人,強調司法判決不公並揚言要以死明志,隨即在中午12點,被民衆發現在鄧麗君紀念館旁的愛河裡載浮載沉,民衆見狀立刻拋救生圈給他並報警救援,林振宏被警消救起後意識清醒,僅有輕微擦傷,送醫後已無大礙。
高雄地檢署表示,林振宏傳出墜河意外後,醫生建議讓他住院、繼續觀察,執行檢察官已指示警調人員在旁戒護,至於發監時間將等林振宏身體復原狀況再研議。全國各縣市自殺防治專線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