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連勝文 二審法官:馬面未吐露實情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遭槍擊案,6日二審開庭,被告「馬面」林正偉堅稱是「誤擊」,法官陳志洋認爲疑點太多,如果林正偉堅持不說實情,案情難以大白,當庭裁定再度對林正偉測謊。
全案緣自2010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連勝文幫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臺,遭林正偉槍擊,致臉部中彈,流彈打死臺下民衆黃運聖,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林正偉,並求處極刑,一審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改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24年。
全案上訴後二審6日開庭,臺灣高等法院原訂傳喚連勝文,不過連委由律師劉宗欣代表出庭,劉宗欣指林正偉閃爍迴避關鍵問題,聲請法院囑託調查局對林再度測謊,並「以槍追人」追查兇槍來源。另也傳喚黃運聖的父親黃景寧出庭陳述意見,黃景寧親自出庭。
林正偉說自己先前通過刑事局測謊(注:部分項目並未通過),他堅稱是誤擊,也就是當時以爲臺上的是陳鴻源,槍枝來自已死的林明勇,並說一直都配合司法調查;林的委任律師陳明正表示,若有預設立場,測謊100次也無用。另外,林正偉先前經鑑定精神並無異狀,陳明正則表示,被告的行爲難以理解,再度聲請精神鑑定,不過林正偉本人搖頭拒絕。
法官陳志洋表示,如果林正偉堅持不說實情,此案難以水落石出,裁定連勝文主張再度對林測謊。陳志洋也表示,正如律師陳明正所說,林正偉的說法違背經驗法則,他也很難理解,不過就應訊對答來看,林的精神應該沒問題,且相當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