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遺產稅糾紛姪提告 楊麗花6人判須付3395萬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婆婆死後,有高達1億多元的遺產稅和罰鍰未繳,夫婿洪文棟(右,歿)的姪子繳納完畢後提告。臺灣高等法院判楊麗花6人連帶給付3395萬餘元、鄭洪玉昆給付4476萬餘元本息,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洪家第一代洪萬傳和吳火獅共同創辦新光集團,洪萬傳和妻子洪彭瑞蘭共有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昆3名子女。

洪文棟是骨科名醫,曾任立法委員,和前妻有4名小孩,與楊麗花未生育子女,洪2018年11月過世。此外,男子徐國璋稱是洪文棟的親生兒子,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洪雖拒驗DNA,但他死後法院仍認定徐是洪的孩子;徐改名洪國璋,能和楊麗花、4名子女共同繼承洪的遺產。

洪文樑的兒子洪士鈞提告主張,祖母洪彭瑞蘭1992年過世後,遺產稅和罰鍰金額累積高達1億5千萬元,留下的新勝公司、新光實業股票價額也高達1億3千萬;父親1998年死亡,他和叔叔、姑姑協議,股票歸他所有,並繳納遺產稅、罰鍰1億4千萬餘元作補償,但洪文棟、鄭洪玉昆不配合過戶股票。一審判楊麗花等6人、鄭洪玉昆須各給付4476萬餘元。

高院認爲,洪文樑生前未與洪文棟、鄭洪玉昆達成遺產分割協議,股票不可能全數分歸洪文樑取得,洪彭瑞蘭的遺產稅應由3子女各依應繼分比例分擔。

高院認爲洪文樑和其他繼承人繳納總額已逾三分之一,洪文棟、鄭洪玉昆繳納總額不足三分之一,洪士鈞經洪文樑全體繼承人同意,請求楊麗花等6人、鄭洪玉昆各給付所受利益有理。

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判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