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員後患抑鬱症,造謠者至今未賠償:鬧着玩而已
(原標題: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員後患抑鬱症,造謠者至今未賠償:鬧着玩而已)
一次尋常的取快遞,卻成爲了四個多月“噩夢”的開始,浙江杭州28歲未婚女子吳女士如今情緒崩潰至抑鬱。
12月4日,吳女士回想起這四個多月的經歷,仍難以邁過心上的這道坎。她有時情緒會突然失控,想要歇斯底里,醫院診斷她已有抑鬱症狀。她和男友也被公司勸退,吳女士感覺自己已經“社會性死亡”。
7月7日,吳女士在小區取快遞,沒想到被人偷拍,視頻還被配以捏造的微信聊天對話截圖,發至微信羣內,吳女士被捏造成“出軌快遞小哥”的“蕩婦”。
如今,捏造截圖的兩名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9天后釋放。但吳女士表示,涉事的男子並未進行誠懇地公開道歉,至今也未進行賠償。
近日,她已委託律師向餘杭法院提起誹謗罪的刑事自訴。吳女士稱,賠償可以一分不要,但要追究對方刑責。
捏造的微信聊天截圖。來源:受訪者微博
據瞭解,偷拍事件發生在7月7日,吳女士到小區樓下取快遞,卻被隔壁便利店主郎某偷拍成視頻。隨後,郎某(男,27歲)與朋友何某(男,24歲)分飾“快遞小哥”與“女業主”身份,捏造了曖昧微信聊天內容,並將偷拍的視頻與聊天內容截圖發至微信羣。“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這一謠言隨後傳開。
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員後抑鬱,編造者拒賠償稱鬧着玩(來源:original)
郎某稱,視頻與截圖發佈後,他在羣內承認該信息是“開玩笑”,但不知情的陶某將該視頻與截圖整合後,傳到了另一個微信羣,隨後廣泛傳播。據警方通報,郎某與何某捏造這這些截圖的動機,是爲了“博眼球”。
流傳的出軌故事中,吳女士被誹謗成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小富婆”,是兩次主動勾引快遞小哥偷情的“風騷少婦”。引人遐想的“香豔劇情”瞬間發酵,從吳女士小區業主,到其領導、同事、朋友都在議論,甚至還有國外網友發來信息罵她。
8月7日凌晨,接到朋友傳來的截圖後,吳女士整個人懵了,通宵未眠,她實在想不出誰會如此害她。隨後,吳女士迅速報警,並通過微博公開事件動態。
8月13日,餘杭警方發佈通報,兩位嫌疑人郎某和何某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
8月13日,餘杭警方發佈警情通報。圖片來源:微博
兩位嫌疑人已經受到行政處罰,但誹謗和謠言的餘威仍舊困擾着吳女士。警方通報發佈兩天後,她被自己所在的公司勸退離職,而後來她本人也出現了抑鬱症狀。
吳女士情緒已幾近崩潰。來源:受訪者微博截圖
12月4日上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致電吳女士,進一步瞭解該事件的細節。
對話吳女士
記者:您現在是怎樣的狀態?
吳女士:今年看過幾個新聞,瞭解到一個新的詞彙,叫做“社會性死亡”,我覺得我現在就是這樣一個狀態。
之前我發現自己的情緒有問題,然後去醫院做檢查,最後確診爲“抑鬱狀態”。最嚴重的時候,我沒有辦法去控制自己的情緒,甚至想要去歇斯底里,或者說沒辦法控制自己哭,情緒會突然改變,但就是沒辦法控制。
記者:警方通報後事件已經澄清了,爲何公司還會勸退?
吳女士:對於我的上家公司,其實我不想說太多,我的主要工作是代表公司去對外的。第一,當時發生了這件事,我需要時間去解決去面對,我沒有辦法第一時間回到公司復職,這樣會影響工作。第二,你一旦成爲輿論風口浪尖上那個人的時候,我想作爲任何一個公司,它都是不敢去用你的,因爲這兩個原因我被公司勸退了。但設身處地去想,對於公司的做法我可以理解。
記者:您男朋友也失去了工作?
吳女士:他的工作基本上常年出差,發生了這件事,他不可能丟下我一個去面對,他需要陪我一起去面對,這樣的話就影響到了他的工作。
記者:涉事對方三人是否道歉?
吳女士:郎某被拘留之前,通過微信跟我男朋友說過對不起,但我覺得這算不上什麼對不起,至少要跟我本人面對面道歉。
何某我們找了很久,發微博找他也沒有露面。這個事件過去很久,大概九月中旬,何某聯繫到我們約我們見面。當時他在附近跟我們見面了,也跟我說了對不起,當時我心想,“終於等來一句對不起了。”但後來我才感覺到,這句所謂的對不起是用來跟我砍價的。我覺得這句對不起沒有什麼含金量,沒有真誠可言。
記者:陶某在微博上向您道過歉?
吳女士:怎麼說呢,如果說編造的輿論是一把刀的話,陶某是真正把刀捅向我的人,如果不是他的所作所爲,這個事情不會發酵大這麼大的範圍。他(在微博道歉)說的那段話,我覺得你們也可以去看,每一句話不是在道歉,而是在爲自己推脫責任。
陶某在微博中放出的在微信羣中的道歉截圖。
陶某微博道歉截圖
吳女士:對,當時我跟他們談的和解條件,一是賠償我直接的經濟損失,二是到網絡拍視頻道歉,這是我第一時間跟他們提出來的。他們也需要做人,我可以理解,因爲我已經遭到了網絡暴力,我主動跟他們說你們可以戴口罩和墨鏡。但他們一再要求打碼,他們要做人,他們怕丟人,這讓我非常氣憤。你當時拍我的視頻,你有想過給我打碼嗎?你有想過我還要做人嗎?
目前,他們沒有錄視頻公開道歉,也沒有進行經濟賠償。
記者:準備和解時您提出的賠償數額大概多少?
吳女士:平均下來是一個人58000多元(郎某、何某、陶某各承擔58000多)。我提出來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等這些賠償我都不要,但給我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比如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等,他們三個要平攤。
吳女士微博要求對方視頻道歉。來源:受訪者微博
12月4日下午,根據吳女士提供的聯繫電話,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致電當事人之一郎先生。郎先生稱行政拘留出來後就已經向吳女士道歉,同時其認爲三人一人58000多元的賠償金額過高,吳女士應當提供銀行流水而不是按照公司的證明來計算誤工費,同時郎先生稱不應將吳女士男友的誤工費計算在內。
“之前錯在我們,該怎麼樣就怎樣,該拘留就拘留,該賠償就賠償,我們出來以後也進行了道歉,主要是賠償金額談不到一起。”
4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聯繫到在微博上道歉的陶先生,其稱確實是因爲自己一時疏忽,轉發了這條謠言,導致吳女士名譽受到了損失,但因此產生的工作離職等經濟損失,不應當由自己承擔。“我覺得不是特別合理,所以我那段時間在考慮,也沒有去做回覆。”
目前,吳女士一方已將材料提交至餘杭法院。吳女士告訴記者:“說實話,賠償我可以一分不要,我自己的損失我認栽了,因爲他們(謠言)的傳播量遠遠超過了法定限制的數值,我就希望法院能夠儘快立案,讓他們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就覺得這道坎我就終於可以跨過去了。”
據瞭解,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誹謗罪的犯罪處罰: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裡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