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媽媽被11人凌辱 他拿刀捅死嫌犯卻被判「無期徒刑」
▲蘇銀霞和於歡被困在辦公室,由4、5人看守。(圖/翻攝自南方週末)
山東省2016年發生一起性侵悲劇,聊城市冠縣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老闆蘇銀霞借高利貸,卻又沒有能力償還,最後竟然在自家辦公大樓內,當着兒子於歡的面前被11名男子凌辱、虐待。最後,其22歲的兒子受不了了,便拿出水果刀亂刺,導致4人受傷,其中一人還因此失血過多死亡。
綜合陸媒報導,血案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案發原因是蘇銀霞曾向高利貸公司老闆吳學佔借款135萬人民幣(臺幣約596萬)、月息10%,雖然支付本息184萬人民幣(約812萬臺幣)和一套價值70萬人民幣(約309萬臺幣)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欠款。
一名員工表示,案發當時看見三輛沒有車牌的轎車進入工廠,並且拉了烤肉架、木炭、肉串、零時和啤酒在大門口吃喝起來,因此預感不妙,除此之外,她還說,他們曾拉來磚頭、木柴和大鍋在大門口砌爐竈燒水喝,「在當地只有出殯才這樣燒水。」
報導指出,嫌犯將蘇銀霞與於歡困在辦公室內,且由4、5人輪流看守,期間除了播放色情影片之外,其中一名催債人員杜志浩還用極羞辱的話大罵蘇銀霞,包括「沒有錢你去賣」、「一次100(人民幣),我給你80」,甚至還脫下鞋子摀住蘇銀霞的嘴,並脫下褲子,一隻腳踩在沙發上,用極端手段侮辱蘇銀霞。
在被軟禁期間,於歡不停的反抗,但是都沒有起到作用,最後他只好拿起平時在接待是切水果的刀子亂捅,導致4名嫌犯受傷,其中杜志浩失血過多,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最後,令人意外的是,杜志浩的家屬提出,於歡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索賠830萬人民幣(約3664萬臺幣),因此聊城市中級法院2016年12月15日開庭,審理於歡故意傷害一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於歡面對衆多討債人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害人存在過錯,且於歡能如實供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目前,於歡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