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試辦新受理案件證明單 大幅簡化員警作業程序

苗栗警局試辦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謝明俊攝)

政署制定的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謝明俊攝)

警政署推動將7種案件證明單統一成一種,並從今年2月22日開始試辦,3月1日正式實施,苗栗縣警局爲了儘快讓民衆瞭解新證明單,特別製作電影宣導,試辦首日,苗栗警分局北苗所受理一名賴姓民衆遭網路詐騙,開出苗栗縣第1張證明單,賴某還一度質疑警方未開三聯單,經員警詳細解說,賴才收下全縣第1分證明單。

警方政署過去發現有民衆在向警方報案,除了刑案以外的案件,雖有二聯式受理報案紀錄可開給報案民衆,但仍有部分情況,如違反社維法情節無法開立相關證明單,引發不少民怨,加上,警方受理案類龐雜,每一種案由都有個別表單要開給報案民衆,造成警方電腦裡表單龐雜,警政署因而整合這些案件證明單,大幅簡化員警作業程序

根據刑事局設計的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中,涵括了一般刑案、車輛協尋、違反社維法、失蹤人口、身分不明、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遺失物、以及其它案類,只要民衆向警方報案,都可請求警方開立證明單,以證明曾向警方報案。

由於有部分民衆案件內容涉及告訴乃論部分,如車禍發生後,尚未提出傷害、毀損告訴時,處理單位員警一律須先開出證明單給當事民衆,但會勾選未提告訴一欄。

另外,新證明單還有一欄專門針對未滿12歲兒童偏差行爲部分,因未滿12歲兒童不受刑責所繩,所以新式證明單如遇當事人是未滿12歲兒童時,可勾選註記。

警政署通令各縣市警局察從2月22日起試辦,並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苗栗縣警局爲了即早讓民衆瞭解警察新制內容,特別拍攝微電影上傳網路,讓縣民瞭解。

試辦首日上午11時左右,一名賴姓民衆前往苗栗警分局北苗所報案,指稱自己在網路上購物,遭對方詐騙,北苗所受理後開出全縣第1分新式證明單給賴某,卻引來賴某質疑警方爲何沒開報案三聯單,經員警詳細解說這是新制度,賴某才收下證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