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允許運動員抗議 國際體育大家庭被逼入險境
日前,美國奧委會正式允許美國運動員在奧運會“和平示威”,稱將不會處罰在明年東京奧運會上進行抗議活動的美國運動員。
針對美國奧委會的聲明,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主席柯斯蒂·考文垂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她的小組正在收集反饋意見,然後將在明年3月前向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提交建議。
美國奧委會的這一表態,在世界體壇引發了不少爭議,其中最爲關鍵的問題就是,美國奧委會的決定公然違背了國際奧委會的相關規定。
《奧林匹克憲章》在第50條中明確規定,“任何奧林匹克場所、場館或其他地區都不允許進行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美國此番放開在這一方面的限制,在所有奧林匹克運動參與國中間開了一個壞頭。
新華社評論道,“作爲奧運會歷史上奪得獎牌最多的會員,美國奧委會本應爲奧林匹克大家庭的團結和奧林匹克運動的健康發展貢獻力量,卻做出了一個不負責任的決定,發出一個危險的信號,或將使奧運會蒙上政治化的陰影。”
美國奧委會做出這一決定,和其國內的種族歧視頑疾息息相關。美國體育界針對種族歧視的抗議時常發生,今年達到了一個高潮。5月,非洲裔美國人弗洛伊德在被捕時遭遇白人警察暴力執法身亡,該事件在全美引發大規模抗議和騷亂,在美國國內舉行的體育賽事中也引發了運動員持續的抗議浪潮,運動員們用單膝下跪或高舉手臂等動作表示不滿,有些比賽還遭遇運動員的抵制。
2019年利馬泛美運動會,獲得金牌的美擊劍運動員伊姆博登單膝跪地抗議美國政府。
然而美國奧委會針對運動員抗議的態度前後有些不一致。據新華社報道,在2019年泛美運動會上,兩名美國運動員因在領獎臺上抗議而遭受美國奧委會處罰,美國奧委會首席執行官莎拉·赫希蘭德當時還警告運動員不可以在未來的奧運會有類似違規舉動。
或許是在國內抗議浪潮中被裹挾,或許是出於別的原因,美國奧委會的態度在今年發生了改變。赫希蘭德在解釋美國奧委會的轉變時,聲稱“站在了歷史潮流正確的一邊”。這種朝令夕改的態度讓美國奧委會遭遇尷尬“打臉”,此前在泛美運動會上遭受懲罰的運動員也譏諷美國奧委會是“僞君子”。
在奧運會歷史上,運動員進行政治抗議的最著名的例子或許是在1968年墨西哥城奧運會上,美國短跑選手托米·史密斯和約翰·卡洛斯在美國國歌響起時,各自舉起戴着黑手套的拳頭向空中敬了一個禮,以此抗議美國國內對黑人的壓迫。最終,國際奧委會判處兩人終生禁止參加奧運會。
國際奧委會官方也曾對《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的相關規定做出過解釋,表示這一規定不是限制言論自由,而只是爲了創造一個和平且不受政治污染的環境,“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是全球社會的一部分,他們有許多不同的觀點、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奧林匹克運動會把全世界團結在一起的使命可以促進不同觀點的理解,但這隻有在每個人都尊重這種多樣性的情況下才能實現。體育是中立的,必須與政治、宗教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干預分開,這是一項基本原則。比賽和相關儀式的重點必須是慶祝運動員的表現,展示體育及其價值觀。”
1968年墨西哥城奧運會,史密斯(金牌得主)和卡洛斯(銅牌得主)在領獎臺抗議
的確,在生活中參與抗議活動是一回事,在奧運賽場上則是另一回事,美國奧委會此番不僅縱容本國運動員在奧運舞臺進行抗議,還“建議”國際奧委會對相關規定進行修改,也不要處罰在奧運賽場進行抗議的運動員,這無疑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正如新華社的評論,“國內的問題非要在國際上解決,美國奧委會的態度不是站在‘正確的一邊’,而是站在了‘美國的一邊’,‘美國奧委會的一邊’。這種短視的決定並沒有考慮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發展的大局,非但不能解決美國自身的問題,更會讓國際體育大家庭陷入分歧、甚至分裂的險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