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主張屢遭駁回 違程序正義

中天換照審查聽證會26日舉行,由於這是NCC破天荒爲審照舉辦聽證會,受到媒體高度關注。(陳信翰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就中天新聞臺換照案舉辦聽證會,本該依照《行政程序法》進行的程序,主持聽證會的通傳會委員蕭祈宏竟無視中天代理人律師方伯勳多次聲明異議,屢屢予以駁回,且任由鑑定人中途離席並不讓律師詢問有關鑑定過程等重要問題,甚至連提議休息也被駁回,偏頗的處置引發爭議法界認爲,一旦程序出現明顯瑕疵,未來NCC所做成的處分,將增添變數

提議用PPT和休息也不行

昨聽證會一開始,方伯勳即指出,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發言時間爲10分鐘、15分鐘,他同時是兩方代理人,希望能把兩個時間合併,延長到35至40分鐘,以充分表達意見。蕭祈宏雖然同意合併,但時間僅延長至30分鐘。這是昨主持人唯一同意中天方所提出的申請。

方伯勳隨後以業務單位案情摘要報告都用PPT,提議以PPT簡報輔助陳述說明,但3位共同主持人經討論後認爲不符程序,斷然駁回,會議開始後,業務單位仍使用PPT簡報,後來鑑定人報告時,中天方面的當事人與代理人都沒有拿到鑑定人的報告資料,律師聲明異議後,主持人要行政人員補印資料,但聽證時間卻不中斷,律師再次異議又被駁回,後來連想提出疑問都不給問,只剩鑑定人單方面陳述意見。

16件裁罰未定竟被誇大

代表中天發言的方伯勳律師,昨援引法官吳庚林子儀等人的文章,闡明新聞採訪與言論自由的重要見解,他認爲如果不是「故意」製作不實的新聞,而是因查證困難或無法立即獲得迴應的新聞評論,不該受到行政裁罰。

方伯勳並以其法律專業指出,中天新聞臺2014年換照後,前3年評鑑合格沒受任何裁罰,之後被NCC裁罰21件,但和政治有關的有14件、非政治7件,且只有5件是法院判決確定,其他司法尚未確定的部分,「可以作爲審照依據嗎?」

NCC對外不斷扣帽聲稱中天新聞臺遭罰款金額1073萬元是新聞臺之冠的爭議,方伯勳直言這種裁罰跟交通罰單不一樣,NCC裁罰金額是內部規則決定,金額加總相對高,況且這其中許多行政官司尚未確定,不能計入。

空有形式不符法律原則

方也舉例,辱罵總統都要經起訴後,讓法院判有罪無罪,但中天有2件是報導NCC裁罰不公,這對NCC來說是涉己事務,NCC未要求更正澄清或以機關名義提求償訴訟,卻以主管機關身分直接開罰,法治觀念有待商榷。

多位行政法專家及律師張宸浩昨認爲,聽證就算形式上「看起來」是聽證會,但「實質上」恐違反正當法律及原則,未來作成的處分恐有瑕疵,受處分人可提行政訴訟,請求法官撤銷NCC的違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