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媒:國內職業俱樂部名稱"去企業化" 明年內須落實

在近兩天蘇州進行的三級職業聯賽工作會議上,“俱樂部球隊名稱企業化”一事再次被提及。據瞭解,這項工作按要求必須在2021年內落實,中國足協將出臺類似“俱樂部名稱規範內容細則違規俱樂部將面諸如“取消註冊資格”的處罰。

關於國內職業足球俱樂部名稱去企業化的問題,早在幾年前就曾被提及。2018年11月下旬,中國足協曾向下發了一份《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名稱規範》。而《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在優化俱樂部股權結構的內容裡也提到,要“推動實現俱樂部的地域化,鼓勵具備條件的俱樂部逐步實現名稱的非企業化”。

按照“意見稿”提出的要求,俱樂部全稱應當爲“地域名+俱樂部名+足球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的形式,簡稱採用全稱中的“地域名+俱樂部名”。全稱中的地域名應爲俱樂部所屬地的名稱或所在城市名稱,俱樂部名應爲中文,不得超過4個漢字,且不得使用與俱樂部股東企業、實際控制人或關聯方相似、相近的發音或漢字。

“意見稿”同時要求,俱樂部名中不得含有商品服務類別名稱、組織形式名稱(如:啤酒汽車集團等),並且不得含有俱樂部股東企業、實際控制人或關聯方企業名稱,以及股東企業、實際控制人或關聯方企業的品牌名稱。意見稿還強調,出於兼顧國情及職業聯賽發展現狀的考慮,若俱樂部名稱或簡稱原爲非中性的,但被本俱樂部長期、連續使用,使其名稱在足球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形成俱樂部品牌或在球迷羣體中具有普遍影響力的,可在規定時限內經俱樂部向中國足協申請並批准,可將該名稱認定爲中性名稱。但申請此類名稱認定的俱樂部應爲2004年中超聯賽前已經參加甲A或甲B聯賽的俱樂部,並連續參賽至今。同時,俱樂部未發生所屬地方會員協會的變更。舉例來說,“國安”、“申花”的名稱都符合上述規定,因此這兩傢俱樂部名稱必須把“中赫“和“綠地”去掉,分別改爲“北京國安“和“上海申花”,而類似上海上港廣州恆大、廣州富力等完成過變更或2004年之後參加聯賽的俱樂部,就必須註冊其它名稱了。

在24日下午的中甲會議上,相關內容也被重提。而且中國足協明確提出,俱樂部名稱去企業化的工作必須在2021年內落實。不出意外的話,中國足協近期也將出臺修訂後的細則,引導各俱樂部落實相關工作。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肖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