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力促樓市穩健發展
2021年以來,上海、深圳、南京、合肥、杭州等地樓市調控紛紛升級。除了“打補丁”和“組合拳”式完善政策,深圳、上海等地把嚴格落實規定作爲調控的重點,嚴查各種違規行爲,從罰款、徵信等方面對違規市場主體進行責任追究。
針對已經和可能出現的局部樓市過熱苗頭,國家主管部門迅速行動,親赴一線指導。行業協會及時發聲,立即行動。深圳、上海精準打擊,合肥、杭州提前出手,北京等發佈告誡提醒。
2020年上半年以來,某些地方借紓困之名,調控政策執行力度略有減弱,導致個別城市出現過熱苗頭。從2020年6月至7月開始,相關城市調控持續加碼。從企業融資三道紅線到住房貸款集中度管理,國家房地產金融調控更趨嚴格。
無論是2020年年中還是今年年初出現的過熱苗頭,主要集中在人口流入規模大、疫情防控和經濟表現好、民間資本市場活躍的城市。本輪市場過熱苗頭的出現是由炒房帶頭、投資及消費跟隨所導致的。
從炒房的情況看,炒房策略主要圍繞“打新”等套利機會,一方面利用調控政策縫隙,採取弄虛作假的方式進行炒作。另一方面是違反政策規定,通過相互串通的方式進行炒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條件下,炒房空間越來越小,風險和損失則將越來越大。在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下,房地產調控尤其是抑制炒房的制度和機制越來越嚴密,政府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的決心更加堅決。目前,在供給過剩地區炒房者已經被套或出現虧損,對於工薪炒房者來說更是難以承受損失。
在投資產品有限、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大城市住房問題突出的背景下,要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鞏固調控成果,確保樓市長期穩健發展,完成“住有所居”的目標。
首先,進一步完善調控政策。一是完善監測預警。密切關注重點城市的樓市指標尤其是先行指標的變化,及時分析原因、發出預警和做出響應。二是擴大調控範圍。針對新房、二手房價差的套利炒房行爲,嘗試對二手房市場採取必要措施。三是完善調控政策。精準打擊炒房的同時滿足剛需。四是嚴格執行政策,做到有規必依、執規必嚴和違規必究。
其次,加快基礎性配套改革。加快住房供給土地制度改革以及房地產稅改革,發揮抑制投機、擴大租賃市場供給、支持財稅和土地制度改革的多重效應。
再次,實施新市民安居工程。目前熱點城市保障性住房供給,很難滿足規模巨大且快速增長的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因此,建議切實擴大和加快新市民的住房供給,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和超大城市更需加大供給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