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明日宣判 檢方盼量刑8至12年
新北市63歲季姓婦人不堪家暴,持刀殺死丈夫,該案成爲全臺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新北地院今進行最終辯論,檢方建請合議庭在8至12年區間內量刑,全案將在明日宣判。(蔡雯如攝)
新北市63歲季姓婦人不堪範姓丈夫長期家暴,持刀弒夫,被依殺人罪起訴,該案成爲全臺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新北地院今進行最終辯論,除了傳喚季女女兒作證,並進行檢辯辯論程序,檢方認爲季女犯罪情節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但不爭執自首減刑部分,建請合議庭在8至12年區間內量刑,全案將在明(20日)宣判。
季女今表示,她與範男1982年結婚,範男1985年開始對她家暴,每次酒後都會懷疑她與其他男人有一腿,懷疑兒子不是親生的,常常逼她下跪、磕頭,甚至是揮巴掌,範男曾經還拿水果刀要刺她,但恰巧被她躲過,因爲常常情緒緊張,罹患甲狀腺、憂鬱症等疾病。
當律師詢問殺夫後是否會懊悔時,季女表示,她一直深愛範男,因爲她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想要範男對自己溫柔,但範男給她的卻不是這樣的生活,雖然想離婚,她仍想要孩子得到母愛,她很愛自己的小孩,因此選擇隱忍,長期下來心靈受創,但她很後悔,也知道這樣做對不起範男的兄弟姐妹和自己2個小孩。
對於國民法官6號詢問,若回到案發那天仍會殺範男嗎?季女說,若回到那時,應該會選擇繼續忍耐。國民法官追問是否會對外尋求協助,季女說,她會尋求社工協助,但先生也不讓她申請保護令,不知道保護令可以申請多久。
對於母親量刑部分,季女女兒則哽咽表示,她對此事震驚、難過、自責,若她有多關心家裡狀況,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但她希望活着的人要好好活下去,因此她願意原諒母親,她也擔心母親的身體心理狀況,雖然殺人要受刑罰,仍希望減輕量刑,讓她跟母親好好團聚。
對於季女刑責,檢方認爲,季女雖有受到長期家暴,自首坦承犯行,並獲得兒女原諒,但她犯案前有搖動範男,確定對方熟睡,甚至走到廚房挑兇器、不開燈怕鄰居看到等,都顯示犯罪有計劃性,且不顧範男哀嚎,犯案手段兇殘,以及犯後疑似滅證行爲都顯示犯案態度不佳。
檢方指出,季女犯行不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衡量後建請合議庭在8至12年區間內量刑。對此,辯方則認爲,季女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條件,呼籲國民法官站在季女的立場看本案,考量社會大衆需要愛和關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