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參審首案今宣判 女哽咽爲母求情

新北市63歲季姓婦人去年11月持刀殺死長期家暴的範姓丈夫,該案成爲全臺國民法官參審首案,全案將在今日宣判。(蔡雯如攝)

長期受家暴的63歲季姓婦人殺死範姓丈夫,成爲全臺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新北地方法院20日最終辯論庭中,季女的女兒哽咽說願意原諒母親,也希望合議庭減輕量刑;公訴檢察官則認爲季女犯罪情節不符刑法59條減刑條件,建請合議庭在有期徒刑8至12年區間內量刑,全案辯結將在今(21)日宣判。

季女在交互詰問時表示,她與範男1982年結婚,婚後3年先生開始對她家暴,每次酒後都因懷疑她與其他男人有染,常常逼她下跪、磕頭,甚至是揮巴掌,她也因情緒緊張,罹患各種身心疾病。

季女說,她一直深愛丈夫,因爲她曾在孤兒院長大,想要丈夫對自己溫柔,但丈夫卻沒給她這樣的生活。她想過離婚,但因深愛小孩選擇隱忍,長期下來心靈受創,殺死丈夫後感到後悔,也知道這樣做對不起先生的兄弟姊妹和2個小孩。

季女女兒哽咽表示,她對此事震驚、難過、自責,若她有多關心家裡狀況,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她願意原諒母親,也擔心母親的身心狀況,雖然殺人要受刑罰,仍希望合議庭減輕量刑,讓她跟母親好好團聚。

公訴檢察官認爲,受長期家暴、自首坦承犯行、獲得兒女原諒是從輕量刑的理由,但季女犯案前有搖動丈夫以確定是否熟睡,甚至走到廚房挑兇器、不開燈怕鄰居看到等,都顯示其犯罪有計劃性,且犯案手段兇殘,犯後疑似滅證行爲都顯示犯案態度不佳。

檢方指出,季女犯行不符刑法59條減刑條件,建請合議庭在8至12年區間內量刑。辯護律師則呼籲國民法官站在季女的立場,考量社會大衆需要愛和關懷的力量,力主季女符合刑法59條減刑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