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促參法修法的實然與應然
農曆年假過後,臺灣股市於17日重新開市。果然不出所料,牛年的新春開紅盤,不只指數收在16,362點大漲559點,創下歷史新高,成交值放大至4,230.8億元;同時外資買超296億元,也同步刷新曆年農曆新春開紅盤日的最大買超紀錄。亮麗的數字,不只印證臺股的牛氣沖天,儼然也意味着股民們在揮別過去一年承受疫情肆虐的壓抑心情,正以積極樂觀的心態,期待在這新的一年,果然能夠一舉「牛」轉乾坤,歡喜發大財。
其實不只是投資大衆看好未來的股市前景,政府部門也不遑多讓。包括國發會樂觀預測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可望超過4%;年前行政院會蘇揆也先行拍板將調高育兒津貼及增加托育和學費補助。總經費將從2021年的557億元,大幅提升至2022年的745億元,以及2023年的850億元,以執行新一輪的搶救生育率大作戰。
容或是受到這種政策的導引與激勵,處於低利率當下所引發的民間資金氾濫,競相投入股市、房市的炒作,財政部因而也在近日預告,將透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的修法,經由鬆綁相關法規,以引進民間資金。並透露此一「促參2.0」,將涵蓋三大方向,包括擴大促參法公共建設適用範圍,新增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PFI),以及增訂促參法的調解程序。
逐一檢視促參法的這三大修法方向。首先就擴大促參法公共建設範圍而論,財政部例舉了包括新增綠能設施、數位建設及長照服務等項目,以期能夠刺激長照、綠能等產業的加速發展。然而,以新增綠能設施爲例,其實在現行促參法第3條所匡列的14項適用範圍中,第8項「電業設施及公用氣體燃料設施」即可涵蓋。是否有需要透過修法予以增列,似可再做確認。
同樣的,有關增列長照服務,在促參法第3條的第5項「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本來也就足以涵蓋。以上這兩項財政部之所以特別列出,也許是要凸顯政府對此兩項公共建設的重視度。但如此這般,未來也許還有其他新項目也有必要匡列,則促參2.0之後,搞不好還得再行推出3.0、4.0,乃至於更頻繁的修法?
相較之下,有關數位建設,則確是現行法規的14項所未能觸及者。也印證了隨着科技的發展與創新,相關法規的與時俱進修改或制訂,纔是重中之重。
其次,有關新增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財政部定義未來公共服務可採用民間業者投標、自籌財源興建,再由政府定期付費購買或租用。並強調如此一來政府即可免花費建設支出,衍生效應則是可避免短期舉債上限超標。
解讀財政部對此的修法動機,重點擺在政府預算編列的財政紀律之考量。但其實,如果能讓此一服務機制(PFI)因而取得法源,除了可以減輕政府投入公共建設所引發的債務風險之外,同時也可以提升民間投入的意願,產生政府與民間雙贏的效應。
至於促參法第三個修法重點,也就是增加促參案的調解機制,財政部認爲透過提供合理機制,可減少促參案的解約情況。而依財政部的數據,促參法自2002年上路,至去年底,累計民間參與的案件達1,836件,但卻有209件解約。而無疑的,一旦解約,包括民間業者和政府其實都要承受雙輸的後果。因此,新增此一機制,自然有其必要,但同時也反射出當初立法的不夠周延。
不過,除了新增調解機制,以期減少促參案的解約件數之外,如果從過去18年來解約的件數超過九分之一來看,財政部也許也要檢討當初在審覈申請案件時,是否不夠嚴謹?又或者財政部認爲個別促參案,應視其不同領域由各相關主管部會負責審覈。如此這般,包括要不要擴大促參範圍,以及新增PFI機制,此次修法的三大方向,事前的跨部會協商溝通,乃至於與立法部門的「超前」溝通,都是確保促參法的修法不致走樣變調或掛一漏萬,所不可或缺的流程。我們期待促參法的修法,能夠樹立法制的新典範,而不是治絲益棼,甚至成爲新的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