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騎車被制水閥蓋擊落 顱內出血、多處骨折獲賠109萬
▲婦人騎機車遭到致水閥蓋擊重受傷,獲賠109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屏東一名鍾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屏東市區道路時,因圓形制水閥盒閥蓋鬆脫,機車輾壓後竟談出地面,鍾女因此人車倒地,導致顱內出血及身體多處骨折等。鍾女事後提告國賠140餘萬元,一審認定自來水公司未盡查修責任,判賠109萬元,經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6年8月22日凌晨2點多鐘婦騎車行經屏東市區時,因地面設置的圓形制水閥盒閥蓋鬆脫,機車輾壓過後閥蓋竟彈出地面,讓她當場人車倒地,造成她顱內出血、右側鎖骨骨折、右側第2至8肋骨骨折並血胸、右側骨盆恥骨骨折等傷害,休養近5個月無法工作。
事後鍾婦認爲自來水公司未善盡查修責任,要求賠償醫療費、工作損失、看護費及慰撫金等費用共140萬元。自來水公司則表示,負責經管需巡視的閥盒有4、5千個,且定有維護保養巡查制度,本案發生並無故意或重大過失,且鍾婦受傷並不嚴重,因此認爲她請求的賠償金額過高,應減至20萬元才合理。
一審審理時勘驗路邊監視器畫面,確定鍾婦是因爲制水閥閥蓋鬆脫才導致摔車受傷,判自來水公司應賠償鍾婦109萬元,而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爲一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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