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戀學妹5年遭拒!發狂砍3刀 北檢訊後聲押世新男
記者柳名耕、林煒傑、楊佩琪/臺北報導11日上午10點時許在臺北市世新大學校內發生持刀砍人事件,持刀的陳姓兇嫌被助教怒斥後丟掉水果刀,接着就被衆人制服,文山一分局在晚間9點時許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聲押。警方指出,11日早上10點7分時,接獲世新大學校內師生多通報案電話,校安通報也隨即啓動,在教官的帶領下員警將就讀英語學系的陳姓大三生(20歲)帶回派出所,並通知家長到場;而被陳姓男大生持刀劃傷的企管系石姓女大二生(19歲)則是先由保健室人員照料,再送往萬芳醫院急救,所幸在傷口縫合後並無大礙。▼怒吼「把刀放下」擋人!嚇退男大生 勇助教:學生平安就好。(合成圖/翻攝自臉書、當事人提供)遭跟蹤學妹曾向警求助據瞭解,在11月8日時早上10點時許,石姓女大生曾走近板橋交通分隊請求協助,當時石女驚恐地向員警表示:「這個(指陳男)從我高一到現在就一直跟着我,跟蹤狂!」,同時向員警表示2人並不是朋友。當時員警詢問石女需不需要提告強制罪,但是石女心軟地說:「之後再說吧!」,不過員警也通知陳男的父母到場,並訓斥道:「爲什麼跟蹤人,你先去對面等」。由於陳男的父親在警政署保一總隊裡擔任中隊長,到場後也訓斥陳男,並表示會好好管教;據悉陳男的父親因爲工作相當認真,幾乎都以辦公室爲家,可能因此疏於對陳男的管教,在1個月後就發生憾事。板橋分局在11日指出,在當時陳男並沒有傷害或者暴力傾向,目前並沒有相關的法規去做約束,根據社維法89條第2款的規定,除非陳男「經勸阻而不聽」,且無故跟蹤他人,纔可以裁處3000元罰鍰;但當時已經請陳男的父母將他帶回告誡約束。▼石女向警方表示陳男是跟蹤狂。(圖/記者柳名耕翻攝)爲愛從德明應外降轉世新英語石女在向警方求助當時,曾向警表示,2人從高一就在捷運上搭訕認識,在那之後陳男就常約石女出去希望能夠追求,但始終遭石女嚴拒。後來陳男考上位於內湖的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甚至還曾得到「醒吾科技大學2016全國技專院校英文寫作比賽」的第五名。而石女則考上世新大學的企管系,在陳男就讀大四時,也不管即將畢業就直接降轉到世新英語學系就讀三年級,主要就是希望能夠讓石女看到他的堅定,甚至連通識課程也特別跟着石女選同1堂「臺灣歷史與文化」,最後又因不明原因把課程退選。石女疑似對於陳男的跟蹤行爲忍無可忍,11月1日時曾在臉書上憤怒地表示,「我們只是陌生人,你既不欠道歉也更不用說什麼元不原諒,你該做的事別再來騷擾我等語」,8日近交通分隊協助後的晚間又寫道,「現在只要我想都能隨時提告報案…你要的最後一次機會」。▼遭砍傷的世新石姓女大生,曾在臉書多次發文報怨「不要再跟蹤」。(圖/翻攝自臉書(下同))預藏兇器教室追砍學妹結果在11日上午,陳男預藏1把水果刀跑到石女通識課「臺灣歷史與文化」的教室外面要求見面,雙方在教室後門發生爭執,結果陳男就持刀追向跑進教室內求助的石女。當時石女在教室中間叫喊着:「老師救我」,最後還是被逼到牆角,右側太陽穴、臉頰以及脖子都留下了刀傷,現場1名張姓助教見狀就大聲喊了3聲:「把東西給我放下,把刀放下」,陳姓男大生疑似聲音被嚇到,水果刀就掉落地面,助教與同學就慢慢地上前制服陳男,同時通知警方到場。▼警方在現場起獲兇刀,其中刀刃的部分有些微變形。(圖/記者柳名耕攝)精神科醫師:負面字眼會由愛生恨在事發當天地下午,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正好要到世新大學演講「怎麼跟人格異常者好好相處,從恐怖情人談起」,在演講前楊醫師表示,愛情應該是兩情相悅的,從大腦構造來看,喜不喜歡是由大腦前額葉判斷,進而與情緒系統綜合,如果要談愛情、談感情要把握1個原則,就是「在一起求幸福,分手求祝福」。同時建議,如果遇到這種「恐怖情人」要避免說出負面、有攻擊性的字眼去刺激對方,這種人控制慾強、忌妒心重、情緒容易不穩定,他(她)就很可能由愛生恨,甚至有可能會產生玉石俱焚的可怕行爲。▼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面對恐怖情人要避免用負面字眼去攻擊以免由愛生恨。(圖/記者柳名耕攝)警局待近9小時晚間移送北檢持刀傷人的陳男被警方逮捕後疑似情緒不穩,甚至有輕生的念頭,警方通知將長到場後一直到晚間9點時許才從文山一分局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在稍早時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訊後將陳男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圖/記者柳名耕攝)●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