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碗粿和蝨目魚」
天涯淪落人陳水扁從去年6月在壹週刊寫「天涯集」專欄,每篇2千字左右,稿費2萬元(相當於1個字10元)。一個月寫4篇,故一個月可得稿費8萬元。專欄取名作「天涯集」,很有意思。「天涯」對「海角」,「天涯8萬」配上「海角7億」,果然相得益彰,羨煞一般薪水階級。
陳水扁這篇「碗粿和蝨目魚」的結尾說:「我愛吃碗粿和蝨目魚,不會因爲我在哪裡而改變」,有點怪怪的。我在此向他建議如下。
陳水扁先生,你有沒有改變你的飲食喜好,那是你家的事,無關臺灣前途,何必寫得那麼一本正經,慎重其事呢?你的政治理想也沒有改變才重要。你如果說:「我主張臺灣要獨立,不會因爲我在哪裡而改變」,就比較順耳一點。
但你應該不敢這樣說,因爲臺獨只是你的工具,你隨時可以改變。兩、三年前你剛關進去不久時,林志升這個認爲臺灣是美國屬地(聽說最近修正爲「日屬美佔」)的政客勸你加入所謂「要求美國接納臺灣爲屬地」的活動,以便美軍來救你出獄,你竟然忘了你們民進黨的臺獨黨綱,簽名同意了。你的政治立場真是善變,病急亂投醫啊!
言歸正傳,你這句「我愛吃碗粿和蝨目魚,不會因爲我在哪裡而改變」,太硬了,宜改軟一點。改成「我愛吃碗粿和蝨目魚,因爲我在牢裡而更加想吃。」,如何?甚至可加一句:「這就是我最近要爭取保外就醫或特赦的原因。」
●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您的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