纔剛移出停車格被後車撞上人行道!再撞5汽機車 2駕駛互控對方錯
▲陳男將車移出停車格時,遭後車張姓駕駛撞上人行道,波及人行道上3輛機車及路旁停放的2車,形成連環撞。(圖/讀者提供)
臺中市22日清晨4時許發生一起車禍意外,陳姓男子將車子移出北區博館路一處停車格時,遭張姓自小客駕駛撞上路旁人行道,撞擊力道猛烈,讓遭撞的陳男車輛接連波及一旁停放的2輛自小客及3輛機車,所幸無人受傷,經酒測均無酒精反應。警方獲報到場時,陳、張2人互控對方行車未注意;警根據現場環境及雙方供述初步研判,應是陳未禮讓後方車輛,而張未注意車前狀況,2人都有肇責,詳細事故經過交通大隊正調查釐清中。
臺中市第二警分局交通分隊表示,22日清晨4時30分許,接獲北區博館路36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陳姓男子(59歲)駕駛自小客由博館路旁停車格往左行駛時,遭同向張姓男子(20歲)駕駛的自小客從後方撞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導致陳男車輛再與路旁停車格內的2輛自小客,以及人行道上的3輛機車發生連續碰撞,獲報後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
▲2車撞擊後波及一旁停放的汽、機車,所幸無人傷亡。
警到場後,陳、張各執一詞,陳說他要把車移出停車格,不知道爲什麼就被後方車輛撞上;張反控,陳是突然衝出來,根本來不及反應纔會撞上去。經測雙方均無酒精反應,無人受傷。
警方指出,根據交通法規,陳男爲起步車,從停車格移出時要禮讓後方直行車先行,纔可將車開出,而張雖是直行車,仍需要注意車前狀況,因此雙方都有肇責,詳細事故原因即相關肇責,須交通大隊進一步釐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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