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在微信發「聖誕快樂」? 雲南網警:謠言!

雲南網警澄清謠言。(圖/微信公衆號/雲南網警巡查執法)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聖誕節已經變成「風靡全球」的節日,但云南日前傳出,「發通知:各羣一律不許發慶祝過平安夜和聖誕節的各種微信和短信。經網信局查出將嚴肅追責,請大家切記!」經覈實,大陸並沒有「信局」這個部門國家網信辦也從未發佈這則通知。

根據微信公衆號@雲南網警巡查執法24日消息,有線民反映稱,在微信羣裡收到了不許發慶祝聖誕節等消息,向員警叔叔求證真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國家網信部門(即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簡稱中央網信辦或國家網信辦)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經覈實,中國大陸並沒有名爲「網信局」的部門,且國家網信辦也並未發佈此通知。

雲南網警表示,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雲南網警提醒道,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謠言一旦發佈在網上,其傳播速度流傳範圍和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無法控制,謠言製造者必將受到法律法規懲罰